建设单位想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延期,应何时申请?
答: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有效期内申请延期。
地名命名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地名管理相关规定,下列内容属于命名范围:1、开发区、区片、公共绿地、公共广场、游览地、农场、围垦地等名称。2、居住区、集住地、集镇、自然村等名称。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原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吗?
答:不需要。可以通过规划资源部门内部核验的免于提交。
注销的地名还可以重复使用吗?
答:地名命名具有社会公众属性,其的指位性是重要特征,为避免误导和混淆建筑物的指位性,注销地名将不能再作为同类地名使用。
办理规划土地意见书前企业投资项目是否需要发改委立项?
答:需要发改委立项,企业投资项目是备案制。
地名注销后能否用于他处?
答:根据《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被注销的地名一般不再用作新的同类地名。
公示和意见反馈时间是否计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限?
答:公示和意见反馈时间不计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时限。
办理规划土地意见书所需要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审批制)或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备案制)是哪个部门核发的?
答:市、区发展改革部门。
哪类项目要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
答:建设项目可能对相邻居住环境或者对公共利益产生影响的,规划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
如公司需查阅规划土地书相关内容却不慎遗失,该如何处理?
答:可以由建设单位至上海市城建档案馆申请档案调阅。
建设项目承诺书需要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吗?
答:需要。
办理规划土地意见书4年后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还需申请注销吗?
答:不需要,如4年仍一直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该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
规划土地意见书过期,可继续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吗?
答:应先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延期,再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公共绿地上没有建筑物,需要申请规划土地意见书吗?
答:需要。
如何填写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建筑工程)申请表栏内规划指标?
答:申请表内规划指标应当根据测绘成果报告书上的实际测绘数据填写,如: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规划指标均应当为实测测绘数据。
建设单位、个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后,需要重新办理,该如何申请?
答:建设单位、个人应当按照新办程序重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地名批准文件是否有有效期?
答:地名批准文件无有效期。
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有效期届满之后是否可以申请延期?
答: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及时开工建设;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围墙、车棚等需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吗?
答:围墙、车棚等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管线工程应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