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高校毕业生铂金(Pt)就业全导引——就业见习服务来啦! 2025年08月05日
来源: 上海普陀@普陀高校毕业生,经验不足,见习来补!青年就业见习,是指政府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组织青年到政府确定的见习基地的特定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准备活动。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青年,可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1. 年龄在16-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或未登记就业的青年;
2. 参加本市就业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3. 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毕业生。
注:这里的毕业学年是指毕业前一年。如毕业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则毕业学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注意事项
1. 不能在同一个基地重复见习。此外,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基地不建立劳动关系,但会签订一份就业见习协议。
2. 个人查验见习基地的真伪,可以通过乐业上海第一站(https://jobs.rsj.sh.gov.cn/ggzp-shrs/index.html#/)就业见习专区查询或者咨询各区就业促进中心。
意外保障
1.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商业保险公司,为全市见习学员统一办理综合保险(保险费标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用于见习学员见习过程中自身及造成他人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障。
2. 个人参加就业见习期间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见习学员出险后应第一时间应报告区见习管理机构及见习基地,区见习管理机构会向市见习管理机构上报,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在报案后,学员应配合区见习管理机构及见习基地填写证明材料供保险公司核实,同时应保留好医疗治疗及费用凭证供理赔使用,结案后按理赔金额领取赔偿即可。
青年就业见习申请步骤
1.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通过“乐业上海第一站”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2. 进入”就业见习“专区,勾选所在区县;

3. 可以根据需要查询正在招录见习学员的就业见习岗位,同时也可向见习岗位投递简历。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01 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
申请条件:
1. 年龄在16-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或未登记就业青年;
2. 参加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3. 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补贴标准:
每名学员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补贴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1-12个月。毕业学年学生原则上应在毕业前完成见习。
申请办理:
见习基地通过法人一证通,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上申请。
咨询电话:62547410-6
02 普陀区见习学员实践补贴
申请条件:
经本区认定的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按规定组织青年参加见习,在享受市级见习生活费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见习期内学员实践补贴。
补贴标准:
每名学员每月补贴标准为800元。
补贴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1-12个月。毕业学年学生原则上应在毕业前完成见习。
申请办理:
该补贴实行“免申即享”方式发放。
咨询电话:62547410-6
03 普陀区见习学员录用补贴
申请条件:
本区户籍的见习学员,在本区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结束后6个月内实现市场化就业,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登记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给予见习学员一次性录用补贴。
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申请办理:
个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62547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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