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机构信息一览来啦! 2024年05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普陀区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对象是谁?哪些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信息汇总,有需要的居民快收藏吧!

普陀区的医疗救助对象可以在本区哪些医疗机构享受“一站式”救助报销?

(1)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曹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长风街道白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宜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甘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石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万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真如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长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桃浦镇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普陀区中心医院;

(14)普陀区人民医院;

(15)普陀区利群医院;

(16)普陀区妇婴保健院;

(17)普陀区中医医院;

(18)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

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对象是谁?

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在本区享受本市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特殊救济对象、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含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以及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

医疗救助的标准是什么?

1.本市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特殊救济对象和特困人员,其门急诊及住院政策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救助,不设年度救助限额。

2. 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含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门急诊自负医疗费用按60%比例给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为2800元/人。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按90%比例给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为13万元/人。

3.本市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门急诊自负医疗费用按50%比例给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为2800元/人。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按80%比例给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为13万元/人。

4. 本市第一类、第二类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住院自负医疗费用分别按70%、50%比例给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为13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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