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路街道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普宜办〔2007〕15号
宜川路街道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化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和推进街道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发展,特制定宜川路街道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机关各科室(部门)、各居委会。
二、考核内容
㈠政府信息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与本街道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都应及时予以公开。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各科室(部门)、各居委,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和任务,及时有效地梳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针对群众迫切需要了解的、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环节诸如办事制度、年度实事项目、便民利民服务项目等公共事务予以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申报流程
填报《宜川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公开的具体信息内容,交分管领导审核;行政办将审核后的《申请表》及具体信息内容(纸质、电子各一份)报行政主要领导终审、签发。
4、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
(1)各科室(部门)、各居委,对上网公开的信息应仔细核对,公开的信息必须描述准确,用语规范,表述无歧义,地址、电话无错漏,对政府部门使用全称或规范简称。
(2)行政办具体负责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上网工作,做到网上页面清晰美观,信息内容正确无误,并及时更新目录索引,确保“信息增加一条,目录索引更新一条”。
5、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
行政办每季度对各科室(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并在电子政务平台上公布结果。
㈡政务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的内容:
⑴街道实事工程的进展情况;
⑵社区建设与发展的创新机制和载体;
⑶组织开展的主题活动;
⑷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
⑸创新工作及特色工作等。
2、信息报送的方式:
各科室(部门)、各居委,将信息文字或照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行政办,行政办负责信息上网工作。
3、信息报送的要求:
⑴实行报道责任制。各科室(部门)、居委负责人为信息报道的第一责任人,落实本部门信息员至少一名,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的写稿、投稿工作。
⑵实行报道积分制。各科室(部门)、居委原则上每周至少报送1篇信息。凡是报送的信息一旦被录用,均给予相应加分。其中,简讯类信息每录用1篇加1分,调研类文章每录用1篇加5分。行政办定期对信息上报、录用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结果反馈各科室(部门)、居委,并报送分管领导。
⑶信息报道必须注重政治性、及时性、创新性,在“快”、“真”、“实”上下功夫。所报送的信息尽量做到图文并茂,有条件的科室应尽可能在提供信息的同时附上照片。
4、信息报送的考核
行政办每季度对各科室(部门)、居委的信息报送及录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在电子政务平台上公布结果。
㈢信息技术运用
1、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办公,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能熟练操作普陀区电子政务平台,经常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电子邮件”等模块,经常浏览“上海普陀”“信息简报”等电子媒体。
要求各部门每台电脑(有接口)每天至少1次进入普陀区信息政务平台,收发电子邮件、查询会议通知和值班安排、浏览“上海普陀”和信息简报等。
要求机关干部一律使用政务平台的电子邮件系统收发邮件。各部门报送信息,一律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传送。
2、积极参与市、区和街道组织的各类信息化技能培训,要求参与率必须达到90%以上。
3、行政办每季度对各科室(部门)、居委的信息技术应用情况通过每个帐号进行后台统计,并在电子政务平台上公布结果。
三、考核办法
1、成立街道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办、行办、组织科、宣传科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具体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实施。
2、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年的年中和年末各开展一次信息化工作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街道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其中,名列全街道第一等次(第1-4位)的相关科室(部门)成员在年终目标考核中每人加3分,直接与年度奖金挂钩。
3、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开展一次信息化工作先进评选工作,对信息化工作优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