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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民防工程禁止和限制机动车停车位设置要求》的通知

关于印发《普陀区民防工程禁止和限制机动车停车位设置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人民防空人民建,人民防空为人民”的民防工作本质,提升普陀区民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的效率,确保战时防护效能,杜绝违法行为,特制定普陀区民防工程禁止和限制机动车停车位设置要求。平时用途用作汽车库的民防工程,应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防工程停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民防〔2021〕120号),在人防门启闭范围内设置禁止和限制机动车停车位的区域。下图中橘红色为禁止停车位区域,黄色为限制停车位区域。

具体见以下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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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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