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社区居委会实行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的操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镇社保科、社管办:
  现将《普陀区社区居委会实行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的操作程序(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普陀区民政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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