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申请内容

除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区相关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申请人身份条件说明

  1、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在我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办理流程说明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如申请人身份明确、申请内容清楚,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

  2、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的,可以延期20个工作日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将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申请内容明确清楚的,本机关将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经补正后申请仍不明确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并不再答复。

  4、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方式说明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等3种方式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该受理窗口可同时向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窗口办公地址: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政务公开服务区)

办公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夏令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021-22234535

备注:为方便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部分区级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设置了受理点,申请人可向开设受理点的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受理点信息请查阅被申请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信函、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区府办政务公开科(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00333

传真电话:021-52805929

备注:申请人向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直接寄送至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具体地址请查阅被申请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海普陀”移动客户端的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专栏,以及普陀区政务公开自助服务终端提交申请、查询申请状态、补正申请。

  

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上海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区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