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普陀区特种设备重点监督检查使用单位目录及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报告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17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1-18 14:39:16
发文字号:
普市监特设〔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普陀区特种设备安全总体形势,我局制定了2021年普陀区特种设备重点监督检查使用单位目录及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重点监督检查使用单位目录
根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和市市场监管局要求,以下单位列入我区特种设备重点监督检查使用单位目录(见附件1),共206户,包括: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加气站、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等涉危化企业,安全管理评价为C级的单位和其它有必要纳入重点监督检查的单位。
重点监督检查使用单位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每年应至少检查一次。
二、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由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两部分组成。
我区共有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充装、安装、改造、修理)单位41户,按照市局检查数量不低于25%的要求,我局拟定了11户生产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2)。
我区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67户,按照三年全覆盖的要求,我局拟定了578户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3),包含上述重点监督检查使用单位。
特此报告。
附件 1.2021年普陀区特种设备重点监督检查使用单位目录
2.2021年普陀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3.2021年普陀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