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2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度镇政府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70余条。及时发布《长征镇政府工作报告》《长征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年度报告。产生政府文件信息12条,其中主动公开11条,动态调整“依申请转主动公开”1条,全年主动公开率为100%。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方面,主动公开答复、会办意见;财政信息方面,主动公开镇机关本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政项目绩效自评价等;另,涉及补贴分配的《基层科普行动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化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均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依申请转主动公开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0件,涉及业委会、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上年度结转1件,总办结74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长征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做好栏目的及时发布、及时更新、主动自查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归档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普陀长征”微信公众号、《长征报》等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开拓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受理市民咨询10件,答复率100%。举办线上政策宣讲会,实现政策的“定向配送”。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扩宽政民互动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由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与镇法律顾问团队积极沟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讨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9

1

0

0

0

0

 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0

0

0

0

0

0

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1

0

0

0

0

3

(七)总计

73

1

0

0

0

0

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3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策解读多元化有待加强。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图解为主,应积极扩展多元化解读,尝试专家解读、专业部门解读等模式,利用图文图表、视频动漫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多维度解读政策文件。专业培训广泛性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培训受众面较窄,尝试扩大培训范围,增加培训次数。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年报存在问题,改进情况如下: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扩宽政民互动渠道。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数量有所提高。本年度开展了历年依申请公开文件的“公开属性”审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领导、镇领导参加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开展的线下帮办活动。镇河长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结合“城管公众开放日”,举办以“花样苏河,你我守护”为主题的苏河沿岸宣传活动。长征投资促进中心与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共同举办线上“人才政策宣讲会”暨第三届普陀人才节重点企业HR沙龙活动。制定长征镇推进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形成居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模板。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总金额为0、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