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长征镇社区档案服务机制的意见

  基层各单位:

  为在拥有丰富档案信息资源的社区单位、组织及其他相关部门中实现资源共享,采用内部公开、方便快捷的工作流程,为社区各项工作提供所需的档案信息资源,根据普档局(2007)10号文(《普陀区档案局关于二○○七年“归档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建立长征镇社区档案服务机制。具体意见如下:

  1、构建社区档案服务机制,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构建社区档案服务机制,可以更好地服务社区,创新服务品牌,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达到社区档案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也有利于提高各社区单位工作效率,有利于构建和谐社区。

  2、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社区档案服务机制建立起来以后,各社区成员单位之间因公务活动而需要查询档案信息,可由各单位联系人直接沟通,实行无障碍查询。协作单位之间或社区单位与协作单位之间需进行档案信息查询,可由联系人持单位介绍信进行相关查询,查询内容可涉及未向社会及公民开放的部分档案信息(各单位特殊档案或其他须严格保密的信息除外)。同时,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各社区成员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社区居民提供诸如户籍、出生、婚姻、独生子女、人事、房产登记等档案信息,使居民在办理签证、动拆迁、买卖房产、找工作、失业、退休等个人重要事情或享受政策时,能及时提供相关的凭证。

  3、增进了解,互通信息。社区档案服务机制成员单位之间,平时应保持经常的沟通和联系,把必要的信息及时告知各成员单位,每年举行一到二次的学习交流活动。

  建立社区档案服务机制,是我区档案事业的一项特色工作,也是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新举措。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参与、贯彻落实,把我镇的档案工作再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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