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登3档上视新闻!中远两湾城走出“僵尸车”治理新路径 ( 2024年04月22日 )      来源: 宜川街道

“僵尸车”是社区治理一大顽疾,它的治理难点在于若车主不愿处理,从法律角度来说“僵尸车”仍旧属于私人财产,他人不能随意处置;而执法部门因无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权限,在处置“僵尸车”的问题上,稍有不当就可能造成侵权。即使采取临时性措施进行清理,成本也涉及多个方面,比如拖运费、场地费,以及后期可能会引发的矛盾纠纷等等。

然而在去年底,中远两湾城小区不仅成功清理了多辆“僵尸车”,还形成了一份依法处置小区内部“僵尸车”的工作指南,探索构建治理的长效机制。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20236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中远两湾城设立了“居委法苑”,通过法官下沉社区的方式,力争将矛盾化解在一线。小区内有多辆“僵尸车”,一直无法妥善解决。在接到居委会求助后,普陀法院立案庭指派下沉法官参加社区治理联席会议,确定了以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为主导,以法院、派出所、交管部门为协同的工作小组。

很快,派出所对接车管所查找出车辆源头,锁定了工作对象。法院、居委会工作人员、居民志愿者、物业公司联合上门,为车主科普停车位管理规范及“僵尸车”潜在的危害,明晰法律风险。

最终,车主主动对车辆进行了清理。前后耗时约两个月,困扰小区居民五六年的“僵尸车”问题得到了解决。

“处理‘僵尸车’,关键是要明晰其中的法律关系,再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秉持这一理念,“居委法苑”编写了《“僵尸车”整治社区工作指南》,明确了依法处理“僵尸车”的流程,为社区今后开展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引。

指南明确,社区首先要组织物业、社工、志愿者、楼道组长,对辖区内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全面排查,对疑似“僵尸车”拍照取证,建立排查车辆信息清单,登记停放地点、车辆号牌、品牌类型、破损程度等信息,做到“一车一档案”。

对排查出的疑似“僵尸车”,应由物业公司报社区民警,社区民警再报给区交警部门,通过查询系统对车辆信息进行对比查询。通过“车找人”的方式确认“僵尸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家庭地址。

找到车主后,对于以停车位享有使用权等理由拒不配合清移的业主,由下沉法官、能人贤达和热心居民以情、理、法为标准,释法明理,讲清情理,告知享有权利的同时,不得侵害其他业主利益,且因“僵尸车”的停放可能对救援或疏散造成影响,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官指出,若调解不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僵尸车”车主的车辆占用了业主购买的产权停车位,业主可提起诉讼,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要求“僵尸车”车主将车辆驶离。

“僵尸车”车主的车辆占用小区公共部位,应区分“僵尸车”车主是否为本小区业主予以分类处理:车主为本小区业主,则有权主体可结合物业服务协议等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僵尸车”车主支付物业费、停车费等;车主不是本小区业主,则针对“僵尸车”在小区停放车辆的行为,由有权主体依据机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或停车场地临时租用合同关系等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