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普陀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上海市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普陀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区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普陀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15日


联 系 人:吴瑕、张艺  

联系电话:52564588*7483、52564588*7486


普陀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上海市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普陀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区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上海安全生产78条”创新举措和“普陀区安全生产81条”具体任务,全面落实文旅单位主体责任、文旅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突出消防安全、特种设施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场所运行安全等重点领域,突出节假日、大型文旅活动等重要时节,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推动文旅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护航文旅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根据市文旅局、区安委会相关工作部署,成立普陀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工作小组,负责全区文旅行业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工作推进、部门联动、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

三、重点内容

(一)指导各文旅场所主要负责人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督促指导各文旅场所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本场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外包外租排查整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重点工作,切实提高专项行动的质量。

(二)指导各文旅场所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宾馆酒店、歌舞娱乐场所、博物馆、文保建筑、密室剧本杀等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集中且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大力纠治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燃气使用不规范、消防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到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演练等问题。要聚焦“小施工、小焊接、小切割”,严防小施工引起大事故。

(三)指导各文旅场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逐台设备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配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扎实做好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针对供游客乘坐的大型游乐设施、场内机动车辆、电梯等设备,要在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保护装置、关键零部件正常可靠;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老旧特种设备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积极落实整改。

(四)指导旅行社加强旅行社用车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旅行社加强出游安全风险提示、行前安全教育、安全预案、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方面的工作;要与正规的交通运输企业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选择符合条件、车况良好的旅游车辆和有资质的驾驶员;要合理安排行程,严格落实文旅部关于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有关通知的要求,联合交通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旅行社用车安全。

(五)指导大型文旅活动举办方、场地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活动举办方、场地方认真编制执行“一事一案”、“一地一案”,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和现场安全管控措施,科学设定参加活动人员数量,合理设置缓冲区域,对现场搭建的临时设施开展检验、检测,周密制定秩序维护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发生挤压踩踏、临时搭建物塌陷坠落和火灾等安全事故。

(六)指导各文旅场所开展假日旅游高峰期、汛期、极端天气安全隐患排查。督导指导各文旅场所建立大客流预报预警制度、流量控制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大客流管控措施,严防人员扎堆聚集和挤压踩踏。加强大风、寒潮、降雪、大雾、强降雨、高温等极端天气应对工作,重点关注高空坠物、地下空间、滨水岸线和步道、疏散通道、游乐设施设备、排水设施设备,做好防范极端天气、设备停运、文旅场所临时关闭等应急预案,备足防灾物资,做好应对准备。

(七)指导各文旅场所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督促指导文旅场所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不随外包而免责,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突出强化发包方的首要责任和承包租赁方的主体责任,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八)根据《上海市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本区文物安全隐患排查。

四、开展形式

(一)指导单位自查

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局执法大队要做好动员部署,加强宣传培训,指导辖区内各文旅场所对照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如期整改到位。自查中发现(并经安全监管专业部门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向局市场管理科报告,并由局市场管理科汇总后向市文旅局和区安委会报告。专项行动期间,各文旅场所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至少1次),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公众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开展集中排查和培训演练

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局执法大队要摸清本辖区内文旅场所底数,发挥行业监管作用,通报行业系统安全隐患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主动对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专业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隐患整改期间,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基本知识、风险管控措施、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等,要集中消除盲点,确保不漏1人。

(三)联合督导检查

区文旅局将会同应急、建管、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区重点文旅场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节假日旅游高峰期,运行节假日“1(专项督查)+1(工作通知)+1(安全出游提示)”的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对全区文旅场所和文旅活动开展飞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抓好整改,形成“闭合回路”。

五、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下旬前)

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检查机制,结合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开展动员发动,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传达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激发做好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意愿。向全区各文旅企事业单位做好专项行动方案的宣传,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1月底前)

发动全区各文旅场所对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会同消防、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重点文旅企事业单位开展指导帮扶。督促辖区内文旅场所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逐个上账,拉出清单、派下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抽查检查,对隐患信息上报不实、限期整改不到位等情形,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精准执法督改。

(三)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文旅行业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局执法大队和全区各文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辖区内文旅行业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认真组织6月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要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家检查、联组互查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决杜绝执法检查不作为、“宽松软虚”等问题;要强化联合检查和信息共享,形成整治合力,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要迅速排查问题、建立台账清单,严肃纠治“该上账的不上账”“上账的都是小隐患”等走形式、走过场现象,杜绝等待观望、飘浮散漫等不负责任、消极应付行为。

5月23日前,请相关部门、各街道(镇)将专项行动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区文旅局(附件1);即日起,请全区各文旅企事业单位对照《普陀区文旅行业安全隐患自查表》(附件2)开展自查;自5月起,每月23日前,请区文旅局各职能科室、局执法大队将《普陀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3)报送局市场管理科。本区已经或正在开展的自建房、游览接待场所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治理行动,要在全面排查各类隐患的基础上,进一步紧盯重大事故隐患不松劲不懈怠,彻查大隐患,严防大事故。

 

附件:1、普陀区文旅行业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

          2、普陀区文旅行业安全隐患自查表

          3、普陀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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