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普陀区药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4年普陀区药政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普陀区药政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的一年。普陀区药政管理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在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按照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和医政医管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动本区药政管理工作稳步前进。持续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满足辖区内居民药品配备实际需求,畅通医院药品配备路径。支持本区分级诊疗、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相关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医疗机构药师服务能力。主要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事管理工作

1.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上海市遏制微生物耐药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依托各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专家委员会,积极发挥多学科专家协同作用,强化“三网联动”协作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管理指标进行业内公示。根据市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各医疗机构更新调整本单位目录。

2.持续加强麻精药品的临床使用和管理

持续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麻精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在保证临床合理需求的同时,杜绝麻精药品从医疗机构流入非法渠道。

3.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抗肿瘤药物监测网数据报送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及时报送数据。

二、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4.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

持续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注重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等紧密结合,优化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组织培训,完善临床规范用药激励约束机制,控制不合理用药费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均衡性和可及性。

5.加强医疗机构上下级用药衔接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目录衔接推进,聚焦衔接实施的主要问题,以及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实践中的主要矛盾,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上下级用药衔接吻合度。鼓励探索建立区域医联体用药联动管理机制,注重医联体内部药品供应(中心药房)、处方审核调剂、药学服务等协同发展,助力构建医联体内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新格局。

6.做好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工作

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网的数据报送工作,进一步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梳理临床用药基本情况,开展专题分析。根据“上海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联盟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实施工作指南”,逐步扩大集中议价中选药品的使用范围,推进采购工作的平稳衔接和全面覆盖。

7.推动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落实

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实际需求,依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应在做好本机构使用管理能力评估和充分知情同意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并做好药品的使用管理和不良反应监测以及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与市区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的沟通联系,区卫生健康委将做好跟踪指导工作。

三、推进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8.扎实推进药学人才培养工作

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紧缺人才(临床药师)培训项目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本区西医、中医和社区临床药师专业能力提升工作,强化社区临床药师配备和培养。促进提供优质基层药学服务,助力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9.提升基层药学服务能力

配合开展社区药学服务示范中心遴选工作,积极打造药学服务高水平、均质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学专家下沉社区开展业务指导,提升基层药学服务能力。支持社区独立或联合上级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使签约居民在社区享受就近、优质的药学服务。

10.开展合理用药宣教活动

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相关培训教育,重点加强处方行为规范教育、合理用药知识和能力培训等。整合各方资源,运用新媒体等各种信息渠道,加强对公众的合理用药宣传。组织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月”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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