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海市卫健委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推进本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我委决定成立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一、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 长:邓海巨 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委书记
奉典旭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组 员:李 鸥 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委副书记
仲豪杰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卫卫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宇艳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范伟华 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分析区卫生健康委集中整治工作的形势任务,对集中整治工作事项进行部署落实,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与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二、 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主 任:李 鸥 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委副书记
王卫卫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王晓红 工作党委办公室(宣传科)主任
陈娜娅 组织人事科科长
牛晓芬 办公室主任兼中医发展科(科教科)科长
朱震东 医改信息办主任
郑 斌 应急办(信访科)主任
金 丽 基层卫生科科长
李 倩 审核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周雅琳 家庭发展科科长
肖 烽 医政医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高 峰 疾妇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周 颖 工作党委办公室(宣传科)副主任
联络员:周 航 医政医管科二级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承担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督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工作,指导各医疗机构根据任务要求做好相关业务领域内的集中整治工作。
今后,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部门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