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卫生健康委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各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区安委会制定的《普陀区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我委制定了《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


普陀区卫生健康委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安全工作部署,根据区安委办《普陀区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结合卫生健康系统行业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持续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夯实各项安全工作基础管理,规范单位内部各项安全行为,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促进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区卫生健康委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完成对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的工作部署。各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前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等工作排摸基础上,进一步更新底数,明确职责分工,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隐患的区域场所即查即改。

各单位于2月8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第二阶段(2024年10月底),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对排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全部上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分级、分类整改措施, 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先行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基础上,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向区卫生健康委书面报告,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更新情况和“清障拔点”整治对象清单报送至区卫健委办公室,10月18日前将拔点攻坚整体情况报送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第三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各单位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闭环销帐,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区卫生健康委也将组织力量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和考核巡查,对组织不力、排查整改不细致不彻底的,纳入年度考核,严格追责问效。

各单位于2024年12月18日前将综合整治工作总结情况报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科室安全日检制度落实情况。

(二)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消防FAS系统联网,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规范,数量是否足够,标识是否醒目以及是否保持畅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是否有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周围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情况,特别是药库、各科室、实验室和病区危化品试剂使用点、暂存点和氧气、液氧槽罐等易燃易爆区域的安全管理。

(五)单位内部医疗、科研工作用房、宿舍值班室生活区域和地下空间等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违规改变电气线路和使用不合格拖线板等电气设施情况;违规使用家用小电器设备情况;违规用火用气情况和违规抽烟情况;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情况;电动自行车充电情况;堵塞安全通道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及完好情况;安全应急预案和培训情况。

(六)在建工地和房屋修缮工程工地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动火作业监护、施工人员宿舍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控、现场临时消防设施配置等方面。

(七)高低压配电房、锅炉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燃气蒸汽压力管道、污水处理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上述设施设备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八)各类电气和燃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严禁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以及安全出口、科室内等部位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规行为;对燃气管道、设备设施要开展检查并定期安全检测,重点是食堂、锅炉房燃气阀门、管线、仪表和燃气报警装置系统、消防设施配备,确保设备运行良好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迅速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迅速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二)突出重点,加强整治。各卫生健康单位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要把配电间、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地、危险化学品储存点、手术室、重症监护室、重症病房、地下空间等作为重点;要把春节和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作为重点,加强检查和隐患治理,把综合整治工作抓深、抓细、抓实。

(三)认真研究,及时总结。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按要求报送信息,认真做好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各单位将整治工作情况分别于3月18日前、10月18日前、12月18日前报送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联系人:牛晓芬、郭琪刚;电话:52564588*3323;传真62641929;邮箱:ptwjwbgs@163.com

 

附件:2024年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清障拔点”整治对象清单


附件

 

                                                      2024年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清障拔点”整治对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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