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培训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卫生健康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0号)和《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3〕7号)等文件要求,我委成立普陀区社区卫生能力培训中心,为全科团队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精准化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培训中心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培训中心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本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健康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现制定普陀区社区卫生能力培训中心(简称“培训中心”)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依托“祝墡珠工作室”和市区级专家资源,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模式,建立完善的全科医学、公共卫生、康复医学等多学科相互融合、协同发展的培训体系,提升全区社区卫生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实力。培养优秀后备人才,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为社区居民健康保驾护航。

二、组织管理

(一)“培训中心”组织架构。采用1个“培训中心”、“1+8”个全科、专科培训基地的管理模式(设置1个全科培训基地和8个专科培训基地,包括辖区内三甲医院、区属二三级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涵盖全科、康复、儿科、妇产科、安宁疗护、中医、护理、公共卫生、科研等专业)。以全科为核心、专科培训为支撑,根据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需求和区内实际情况调整专科培训基地。

(二)“培训中心”挂靠单位管理与职责。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为“培训中心”挂靠单位,其中心主任兼任“培训中心”主任,特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祝墡珠教授为“培训中心”名誉主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桂永浩教授为“培训中心”顾问。“培训中心”负责培训计划整合实施、项目申报、资料管理和运营监督等工作,并定期向区卫生健康委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三)培训基地挂靠单位管理与职责。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全科培训基地挂靠单位,辖区内2家三甲医院、5家区属二三级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为8个专科培训基地挂靠单位。培训基地主任由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担任。依托“祝墡珠工作室”,以全科培训基地为核心,以专科培训基地为支撑,以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需求为导向,各培训基地负责管理带教团队、提交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实施专业考核、合理使用经费等工作。

(四)师资团队。以“祝墡珠工作室”专家团队为核心,整合区内优质专家和教学资源,集结各领域业务精湛、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做到“名师+专家+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学员提供优质、针对性强的医学教育资源。

三、培训实施

(一)制定培训计划。各培训基地每年提交培训计划,包括带教团队、培训方案、时间节点、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内容。经“培训中心”审核后,结合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需求和区内实际情况,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二)明确培训方式。灵活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线上教学、案例分析、跟师带教、模拟实操、专题研讨会等培训方式,为学员提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多种学习资源,满足各学科培训的个性化需求。

(三)开展培训课程。全科培训基地需每年组织1次以上覆盖全区的培训,各专科培训基地根据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和不同岗位的培训需求,提供强化、拔尖、师资等多层次的培训,包括理论授课、进修学习、专题讲座和学术交流等多形式的内容。鼓励积极探索新型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监督管理

(一)培训基地考评机制。“培训中心”每年组织培训基地中期考评和年终考评,考核内容为年度培训计划完成和工作推进情况、审核经费使用情况、评估学员考核结果和满意度等,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培训基地,予以通报批评并落实整改。

(二)培训师资考评机制。“培训中心”专家组负责考评基地师资教学能力,确保基地带教老师知识和技能操作规范化、标准化,教学方式科学化、个体化,为培养高水平的社区卫生人才提供技术保障。

(三)培训学员考评机制。培训基地负责考评学员培训效果,包括专科基础知识、技能、实践和沟通能力等。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考核。对已经通过考核的学员开展“回头看”和复评,持续跟踪培训效果和专科应用能力,了解培训成果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应用,不断优化培训方案。

(四)评优奖惩机制。学员考核优秀、技能大赛等重要比赛获奖或获得区级及以上人才培养项目和课题立项等,有机会参与更多国内外交流学习。

五、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确保落实。“培训中心”和各培训基地履行主体责任、各医疗单位积极参与各培训项目,确保“培训中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依托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整体推进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二)财政投入、强化保障。“培训中心”运行经费由区财政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保障“培训中心”顺利运行。

(三)共同参与、多方协作。“培训中心”与各培训基地密切联动,根据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培训需求,整合培训项目、提高培训效率。积极探索横向合作,鼓励与外区医疗机构、学术团体和大学院校等合作,共同举办高水平培训。

 

附件:培训基地情况表


附件

 

                                           培训基地情况表

序号

培训基地名称

挂靠单位

基地主任

1

全科培训基地

普陀区长风街道

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心主任

2

公共卫生培训基地

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分管主任

3

儿科培训基地

上海市儿童医院

医务部主任

4

护理培训基地

上海市同济医院

护理部主任

5

科研培训基地

普陀区中心医院

分管院长

6

康复培训基地

普陀区人民医院

分管院长

7

安宁疗护培训基地

普陀区利群医院

分管院长

8

中医培训基地

普陀区中医医院

分管院长

9

妇产科培训基地

普陀区妇婴保健院

分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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