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0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桃浦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件,主动公开率100%。主动公开全年收到的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4件,区政协委员提案的会办意见4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根据《条例》、《规定》予以答复,其中,申请人为自然人8件,申请人为商业企业2件。予以公开以及部分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重复申请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量备案新增非密公文,在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时备案公文数据信息,向区档案局全面移交产生的政府信息,加强年度移交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档案管理,对已经办结的文件档案进行统一整理、分类、排序、装订,保证资料齐全,目录清晰,管理规范,方便日常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配合构建区级“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平台,积极梳理、发布本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流程和工作案例,推进形成政策集成式发布特色领域平台。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举办“走进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感受优质便民服务”政府开放月宣传活动,走进社区宣传并邀请居民代表实地参观远程虚拟窗口服务,让居民群众更深入体验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

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府办举办的工作部署及培训会议,2023年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文书修订解读、政策解读、依申请办理等专题培训,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本镇政务公开培训内容传达会,进一步提升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3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2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2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够严,存在不规范、不准确表述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一是及时主动回应公众关切。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多种形式,主动调查了解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多样化解读,通过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让政策更易懂易读,群众更易理解政策。二是丰富政府公开月举办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提前宣传、做大声势,扩大政府公开月覆盖面,吸引公众积极参与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创新征询形式,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立足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征询前充分普法,充分发挥镇职能科室、法律顾问团、居村委、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在立法信息采集上的作用,践行民主立法。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线上线下平台深入普法。通过悬挂横幅、辖区四大客厅及全镇居村委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向居民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大力营造社区学法、普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普陀桃浦”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微博等各类媒体平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丰富普法内容。

(二)开展政府开放常态化活动,强化全民国防动员意识

结合我国第23个全民国防教育日、上海市第16个防空警报试鸣日,开展“踔厉奋发强国防,勇毅前行向复兴,强放铸盾启新程”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滚动播放国防教育宣传视频、开展防空袭疏散演练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普及全民国防教育、强化全民国防动员意识,营造关心国防教育宣传的浓厚氛围。

(三)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