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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区商务委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区商务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规定》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立足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坚决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主动公开率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主动发布政府信息42件,涉及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文件、建议提案相关文件、其他行政红头文件及2023年部门预算、2022年部门决算等财政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当面申请1件,答复率为100%,办结网站市民咨询15件。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商务委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协管、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全面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和审查,定期向档案局移交主动公开发文。今年完成存量政策集中发布和阅办联动相关工作,完成2021年6月至2023年6月的主动公开公文自查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高度重视“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中“普陀区商务委”栏目的建设,积极配合区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围绕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委重点工作,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确保公众可通过互联网查阅商务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托“普陀商务”微信公众号,专门设立“政策导航”、“重大活动热点”栏目,对市、区两级政策、重大商圈活动、节庆活动、便民信息集中发布,便于民众及时了解最新商务动态。

(五)监督保障

1、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中表述不准确、不规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2、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时开展本部门政务公开培训,完成门户网站通报问题的整改及网站栏目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4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3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审核不够严谨,存在文字表述不准确,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积极落实整改。第一时间完成文字表述不准确问题的整改,按时间节点完成政务公开相关栏目更新。二是加强制度完善。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管理平台公文检测功能,做好公文主动公开前的文字检测工作,公文主动公开后的时效检查工作,确保网站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三是定期检查更新。梳理政务公开各栏目更新时间表,确保所有栏目更新内容均为本年度,对长期未更新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创新工作

1、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7月12日,在环球港中庭举办“节能降碳 你我同行”活动,“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采取摊位宣传的方式展开,聚焦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活动现场设置了十多个摊位,同时邀请从事绿色环保科技的企业亮相,围绕节约用电、绿色出行、循环包装、塑料污染治理、反食品浪费等主题开展环保理念和政策宣传,活动现场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参与。

2、以直播新形式公开审议决策。2023年8月2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肖文高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起草轨道交通站点商圈商业导则相关情况汇报,研究推进相关重点工作。审议过程采用全网直播方式面向公众公开。直播期间大约300多人观看,会后也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决策结果。根据审议结果,结合现有及未来公共交通线路进行布局,综合考虑网点规模、定位、数量、人流因素,加强商圈商业前瞻规划,引导符合未来区域发展特征的商业业态提前布局。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