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24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科处室、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

《2023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24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经区司法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4222


2023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普陀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现代化,为法治普陀、平安普陀建设和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法治普陀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区委依法治区办第六次(扩大)会议,制发2023年委员会工作要点,明确全面依法治区重点任务。制发区级述法实施意见,构建“向区委专题述法、向所在党(工)委(党组)专题述法、书面述职专题述法”工作架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连续第二年在委员会会议上带头述法,30名区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依法治区委专题述法。以举办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平安法治普陀专题研讨班、修订《普陀区法治建设工作指导手册(2023年版)》等形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会同区委组织部连续第四年开展2023年度处级干部依法行政考学,覆盖607名区管干部。认真做好法治上海建设“三个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组织“两规划两意见”重点任务书各牵头单位开展规划意见中期评估。扎实推进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连续第三年开展“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法治督察,实地督察12家单位。连续第三年制定实施区级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方案。牵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完成线索核查199条,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及督察队伍能力水平。积极组织申报法治建设优秀案例、依法治市调研课题等,2个集体、3名个人获评上海市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5个调研课题分别获得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二、三等奖、优秀奖。

二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贯彻执行《区“八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完成市级“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印发《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家庭、进头脑”活动的方案》,举办升旗仪式、情景剧展演等主题活动,实现全区75所中小学(中职校)全覆盖,近8万名学生参与。推动法治文化与区域特色充分融合,在苏河滨水空间打造“半马苏河”法治绿廊,营造趣味、生动、贴近生活的法治氛围。开展“Legal Walk”城市法治研游、研学活动,推动静态普法向动态普法宣传延伸递进。以企业法治需求为导向,开展“靠谱法治·悦动营商”品牌系列活动,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效能。推出学“典”进机关、送“典”入民心、讲“典”到学校、用“典”亮苏河、据“典”善治理、以“典”传文化为内容的“给幸福加‘典’料”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围绕春运、3.5学雷锋、企业依规经营等节点、主题,开展专题宣传和以案释法。加大“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力度,开展“一庭一课一练”(旁听庭审+案例课堂+实务训练)法治实训活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创新基层依法治理路径》案例入选第三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组织开展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上海市第三十五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本年度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智能化评估。开展区第八届“同心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及区“十大优秀重点普法项目”评选。

三是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以司法部部长贺荣调研为契机,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行动,制发《普陀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提炼形成司法所“三个一线”工作法,即人在一线、心在一线、法在一线。组织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培训7期,约330人次参加。夯实示范创建基础,举办创建培训2次,指导9个街镇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荐宜川路街道等3家单位参评“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道乡镇”,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做好实地核查。升级打造“30+5”法治观察工作网络,全年开展法治建议专项征集活动4次,组织区级基层法治观察行4次,收集报送观察建议126条,推动“靠谱解纷”“成片换梯”等观察建议成果转化;开展优秀观察建议选树,1个建议获评市级优秀基层法治观察建议,2个建议分别获得提名奖、鼓励奖,以标识制作、硬件升级、元素融入等加大法治观察宣传力度。

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开展区政府集体学法活动,提升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行政水平。组织法制干部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开展执法人员岗前法律基础知识培训,累计180余人参训。推进区、街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制定普陀区2023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针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开展街镇法制干部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今年以来,审核各类执法证办理申请621件,发放执法证385张。随机抽取全区行政处罚案卷及行政强制卷宗开展评查,形成评查意见并进行通报。完成区政府第四届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工作,修订《上海市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今年以来,共安排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和诉讼、审核区政府协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等工作事项160件。全区5件案例入围上海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案例。

二是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在全市首创“区长审案”活动机制,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直接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被中央电视台、解放日报等二十余家媒体报道,取得良好反响。在全区10个街镇设立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运用现场勘察、复议听证、复议委员会案审会等方式,提升行政复议审理质量,继续推进运用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制发《2022年普陀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报告》《2022年普陀区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倒逼执法水平提升。启动“复议-执法互动”系列活动,编纂《2022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汇编》,有效发挥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依法行政功能。组织召开6次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客观性和公信力。2023年度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各区局中排名第一。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77件,同比增长300.3%,其中,受理943件,不予受理65件,案前化解267件,案前调解率20.9%。受理后已审结866件,维持367件,驳回22件,直接纠错22件,直接纠错率2.5%,终止调解455件,案中调解率达52.5%。

三是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效。印发《普陀区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的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形成制度机制指导全区拆违法制审核工作。与区委党校、复旦大学法学院和上铁法院联合开展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进双校(党校、高校)活动。新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65件,其中一审40件、二审25件,已审结64件(含上年度结转9件)。加强行政应诉对接与指导,全区各委办局和街镇败诉率1.5%。今年以来,全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成立法治保障工作专班,为光复西路2163弄120号整治、机场净空保护区信鸽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提供法治保障。参与区政府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议约50场。

三、公共法律服务开创新局面

一是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楼宇,完成天地软件园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建设,完善片区及园区“32+2”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功能,畅通居民和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最后一公里”。在园区开展区第五届公共法律服务开放日、企业合规讲座、知识产权案例评选、进博会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等活动,建立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志愿者团队,为园区提供多层次法律服务。组建“百所联百会律师志愿服务团”,常态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组织开展居(村)法律顾问及骨干法律援助律师培训,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律师事务所走访调研力度,举办律师行业发展“午餐会”。完成上海市第十二届律师代表大会普陀选区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21位普陀选区律师代表。依托“一网通办”“随申办”,推出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免申即享”服务、公证告知承诺在线办理“好办”事项等,开通“办不成事”反馈渠道,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二是深入推进司法鉴定分级管理。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联合对辖区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开展全区司法鉴定行业监督管理“回头看”工作,聚焦行业监管问题,提升办案质量;推进司法鉴定宣传进区公服中心(街镇工作站)、进社区,加大司法鉴定指引的宣传覆盖面和推送力度。全年完成178人次司法鉴定在线预约咨询,相关鉴定机构接听电话咨询290余次,处理司法鉴定类投诉、信访等360件。

三是有效提升法律援助与公证服务水平。与上海市吴家洼监狱共同打造“法援送法助回归”项目。修订《普陀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手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97件,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14237人次,接听“12348”热线法律咨询23582件;区司法局获评2022年区“一网通办”专项立功竞赛“十佳金牌案例”、区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十大靠谱窗口”入围奖。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劳动争议矛盾调处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力度,今年以来调处劳动争议纠纷53件,办理工伤法律援助案件 28 件。开展领导干部季度帮办活动。开展“巾帼”法律援助,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261件。完善在线公证咨询与服务平台,开展“倾听百姓需求 感知公证为民”政府开放日活动。2023年受理各类公证17958件,比去年同比增长80.6%。

四、平安稳定防线得到新巩固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序衔接的大调解体系,引导当事人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线上发挥“解纷一件事”系统作用,线下依托各街镇“靠谱解纷中心”,整合10余家条线单位解纷资源下沉一线,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组织区人民调解员开展“大练兵、大比武”系列活动,提升调解技能。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759起,调解成功18522起,调解成功率98.73%。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调研等方式,指导督促7家民非组织按规定做好年检,进一步规范民非调解组织建设。开展人民监督员抽选工作,全年共抽选人民监督员55人次,参与54起案件审查。加强商事纠纷调解,开展知识产权调解人员业务培训6次,调处基层知识产权纠纷1230件,受理知识产权咨询770件。

二是加强重点对象监管帮扶。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09人、刑释解矫人员2042人。开展不稳定因素滚动排查和分析研判,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实战演练,对重点重要对象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案”管理,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全国“两会”、进博会等重要节点安全稳定。加强与政法部门协作,及时会商破解难点堵点,落实管控措施,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四个不发生”。发挥“沪智矫”在线教育学习平台、“心视界——心理直通车”心理矫正品牌、“家油站——工作坊”家属学校项目等作用,提升教育矫正质量。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落实安置帮教“四项机制”,运用“职导心航”“温馨港湾”“普老伴成长”等载体,强化精准帮扶帮教。

五、干部队伍建设展现新担当

一是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开展局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局党委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局系统主题教育动员会,举办专题宣讲和专题党课,与政法委、信访办建立联学制度,开展“沿着习近平总书记上海足迹”学习实践活动,连续举办三场“主题教育·我‘享’说”青年干部座谈会。共开展读书班7天,中心组学习8次,交流研讨33人次,专题党课5场。举办区律师行业党校专题党建培训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专题宣讲、主题党日、视频拍摄等活动。研究制定局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确定专项调研课题14个。

二是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开展廉政风险滚动排查、为民服务窗口作风问题自查自纠等工作。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组织参观区廉政教育基地、区廉洁文化主题摄影展,组织举办廉政专题课程培训、廉政主题征文、“明纪释法”主题微电影和微视频征集等活动。完成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评考”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新建冠领等10家支部,发展党员3名。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七一”“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最活跃经络上的精品党课”短视频等展示征集。博和汉商党总支获评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是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五有”靠谱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年度计划、年轻干部大兴调查研究方案和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规定。开展“靠谱8090”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带教、干部考核,牵头开展市局年度考核和区绩效考核指标征集、细则制定等工作。选派1名干部援疆、3名干部参与市、区实践锻炼专班,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交流4人,完成7名科级干部试用期转正、5名2022年度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一级主任科员以下17人职级晋升。制定局系统《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实习人员管理工作规定》,修订考勤、外出相关规定等,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认真开展“文明星连心”文明单位与居民区结对共建活动、2023年度创城网申图片资料申报、市区两级文明单位核查复核及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微视频拍摄和老干部“三看”等主题活动。做好元旦春节和“七一”帮困慰问、“一日捐”、结对居委会“送法上门”等。积极挖掘培育选树先进典型,今年以来局系统获区级以上荣誉52人,其中国家级3人、市级33人;获区级以上荣誉集体25个,其中国家级2个、市级17个。

六、系统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一是有力做好统筹协调。召开局系统年度、季度工作会议,印发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完成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顺利完成司法部部长、市局主要领导、区领导调研的联络接待、活动安排、装饰会务等各项组织保障工作。牵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法治保障专班,对涉及专班的31个和涉及司法局的36个验收内容,做好书面自评和点位实地验收迎检工作。对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的“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和“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两个项目,按照节点抓好督办及材料上报。落实区优化营商环境6.0版行动方案,对相关的22项重点任务按月、按季度做好督办、推进、总结。

二是有效做好宣传报道。在“上海普陀”微信公众号开设“靠谱法治人物”宣传专栏,邀请市局相关负责同志开展信息宣传培训3场。高效完成《人民日报》“人民网”“上观新闻”等媒体关于“区委书记谈法治”“靠谱解纷中心”等约稿任务。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及媒体,结合热点、重点工作做好组稿工作,全年被市局微信公众号采用58篇,市局司法行政动态和简报采用20篇,市局网站采用134篇。局获评“2023年政务信息工作优秀单位”。

三是有序开展各项业务。完成2件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的办理、发文、反馈及年度总结考评迎检工作。对标对表,逐项做好政策解读、阅办联动、目录标准化、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件6件,编写上报典型案例6篇。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月活动,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及年度检查工作。积极推进桃浦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积极参加并广泛组织律师开展意见征询。今年以来,共开展2部立法意见征询,召开立法意见征询会11场,梳理形成意见47条。


2024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普陀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更好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职能作用为依托持续推动法治普陀建设,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为目标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和基层依法治理为重点持续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以做深做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刑罚执行为落点持续助力平安普陀建设,以强化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全力以赴行法治、促发展、保安全、强队伍,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以更高法治水平和更优法律服务护航普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统筹推进,高水平推动法治普陀建设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学习,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常态化机制,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2.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专题宣传,广泛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巡讲,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二)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制度机制

3.切实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作用,做实做强“学法、述法、督法、考法、用法”闭环,压紧压实“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职责。(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4.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推动出台2024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5.做好向区委常委会汇报2023年度法治普陀建设相关工作。(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3月)

6.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区管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推动述法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扩大述法覆盖面。(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7.增强法治建设考核、法治督察实效性,制定实施2024年普陀区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方案,探索开展“一对一”考核反馈,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8.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工作要求,做好督察自查、迎检、整改,重点任务督办以及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持续深化区级法治督察工作,常态化开展“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法治督察。(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9.开展2024年度处级干部依法行政考学,坚持“凡提必考”,配合做好新提任处级干部开展依法行政任前考学相关工作。(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9月)

10.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培训,切实提升法治队伍工作能力水平。(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三)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

11.做实做强“30+5”法治观察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流程,升级观察点硬件功能,每季度开展基层法治观察行,持续征集法治观察建议。(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12.加强区级优秀基层法治观察点、观察员、观察建议培育选树,切实发挥法治观察在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中的重要作用。(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13.积极组织开展第三批“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道乡镇”创建培育,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14.用好评优评先载体,加强“靠谱法治”品牌建设,做好市级、区级法治建设品牌、法治建设优秀案例、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推荐评选,加大对优秀案例、项目、人物等的宣传力度。(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15.用好法治调研载体,找准法治建设工作突破点、增长点,积极开展依法治市调研课题征集推荐,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强化“靠谱法治”品牌建设。(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二、坚持依法行政,高标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

16.组织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10月)

17.持续贯彻落实《普陀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印发《2024年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10月)

18.进一步推进落实《上海市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的“智库”“外脑”作用。(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9.通过集中轮训、理论研修、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学习贯彻落实。(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10月)

20.继续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1.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2.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人员抽查考试。(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9月)

(二)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23.以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施行为契机,全面开展行政复议宣传工作,通过十个街镇行政复议服务点,让行政复议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区,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1月)

24.完善行政复议受理、调查、听证等各项制度流程,积极落实繁简分流机制,推动办案标准化、规范化。(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5.组织开展“区长审案”,发挥领导亲自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示范效应,打造“靠谱复议”品牌。(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6.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大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的反馈落实跟踪力度。(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7.编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汇编》,以“审理一案”推动“规范一片”。(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6月)

28.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坚持全过程调解,探索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持续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三)持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

29.加强府院联动,健全和落实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规范,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培训,提高全区行政机关的应诉能力。(责任部门: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12月)

30.举办“三合一”进党校、高校活动,持续扩大“三合一”活动覆盖面,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责任部门: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6月)

31.组织法制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区法制干部履职能力。(责任部门: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6月)

三、坚持依法治理,高效能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一)围绕中心大局推进精准普法

32.探索开展“科技+普法”。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普法工作相融合,打造普法运用新场景,促进普法供给更加精准。(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3.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4.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智能化评估,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5.探索开展对境外人士的法治宣传工作,在外国人聚居区、涉外商务楼宇等区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编印双语普法宣传资料。(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6.聚焦重点普法,严格落实《普陀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37.打造“半马苏河”法治驿站功能性普法阵地,开拓功能、形态、环境相互促进的法治文化体验新空间。(牵头部门:普法治理科;责任部门:办公室、依法治区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行政复议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8.积极参加第二届上海法治文化节,举办普陀专场活动。(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9.结合“半马苏河”法治驿站、“半马苏河”法治绿廊及1690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建设,在沿途打造法治楼组等示范阵地,形成集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等多功能一体的“半马苏河”法治建设实践地,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依法治区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行政复议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40.深挖区域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争取入选上海市红色法治资源名录。(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41.升级优化普陀区法治文化行走路线,持续开展“Legal Walk”城市法治研游、研学活动,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影响力。(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42.开展2024年度普陀区“十大优秀重点普法项目”评选,举办普陀区第九届“同心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项目化推进普法责任制履行。(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三)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

43.全面推进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命名推荐工作,以点带面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44.分类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辐射带动作用。(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45.开展“靠谱法治·悦动营商”品牌系列活动,不断完善企业“法律明白人”制度机制,打造来自企业、服务企业的法律志愿服务队伍,提升企业合规能力。(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46.加强全区普法队伍建设,健全普法志愿者组织管理和服务网络。(责任部门:普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四、坚持法治为民,高品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一)推动法律服务业蓬勃发展

47.围绕全区重点规划的“中华武数”科创布局,强化律所、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公司资源整合,打造“中华武数”科创综合法务区,全面推动法律服务行业提档升级。(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48.针对优质企业探索推出“法律服务优享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优质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完成时间:6月)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49.梳理评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下沉的职能,强化人员培训,全力确保服务不断不乱。(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50.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数字赋能,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在“一网通办”平台创新应用。(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5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建设,推动建设更多企业园区、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客厅。(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三)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52.深化“三所联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科技赋能,注重宣传推广,切实推动“三所联动”机制走深走实。(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53.探索建立靠谱解纷中心3.0版,在街镇靠谱解纷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打造“掌上枫桥”、“楼上枫桥”,“链上枫桥”、“心上枫桥”,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54.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调解员的选任、以案定补、考核等配套机制。(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3月)

55.探索人民调解参与商事纠纷化解,发挥人民调解制度优势,高效妥善解决一批涉企矛盾纠纷。(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56.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抽选工作。(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57.对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人选进行审查和考察,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任命,并进行相关的培训。(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58.对新任人民监督员开展培训,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广泛融入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月)

(四)推动司法鉴定创新发展

59.探索实行鉴定人与被鉴定人“背靠背”鉴定模式,加强鉴定机构内控机制建设。(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60.依法处理司法鉴定执业投诉、复议诉讼、信访及12345热线反映问题,会同鉴定机构加强对整改问题的研究和专题业务培训。(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61.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智慧司鉴”系统等手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研究推进执法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62.探索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打造“鉴调直通车”,努力推动纠纷在司法鉴定环节得到化解,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63.协助做好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完善常态化能力验证及考核机制,协助组织开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准入)扩项、职称认定等工作。(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64.拓展完善司法鉴定公益性服务项目和服务措施,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免申即享”;推进鉴定机构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彰显行业担当。(牵头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责任部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街镇工作站)、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五、坚持党建引领,高质量推动系统自身建设

(一)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65.深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出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66.完善并推广基层司法所“三个一线”,即“人在一线、心在一线、法在一线”工作法。制定《普陀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配套机制,及时查漏补缺,建立常态长效机制。(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67.持续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培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课堂讲课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理论知识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能力素养,着力打造一支本领高强的基层司法行政铁军。(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二)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对象监管帮扶

68.持续推进执法责任制建设,以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为契机,狠抓关键执法环节,严密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监管监督,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部门的衔接配合,落实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矫正工作水平。加强教育矫正工作,突出政治、法治、道德、传统文化等教育,辅助心理矫治,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提高教育矫正成效。(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12月)

69.探索建立对象再犯预警机制,在充分发挥矫正社工作用的基础上,指导居村委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广泛吸纳居村委成员、楼组长、社区志愿者等参加矫正小组,全面掌握对象动态信息,提高矫正工作质量,筑牢矫正安全第一道防线。(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教育帮扶科。完成时间:12月)

70.加强与公安、民政、人社、医保、街镇等单位部门沟通协调,深化安置帮教联动机制,落实工作规范,加强分析研判,针对风险隐患及时预警、及时介入,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教育帮扶科。完成时间:12月)     

71.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发挥指挥联动、信息核查、巡查督办、应急处置等功能,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再造、业务模式优化、工作质效提升。(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6月)

(三)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72.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举办政治轮训、专题党课、基层宣讲、红色参观等主题活动,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中提升学习成效,筑牢政治忠诚。(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2月)

73.持续推进“五有”干部建设,实施《普陀区司法局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规定》,通过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带教实践、教育培训等加大干部管理、培养、使用、树优力度,不断优化干部梯队建设。(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2月)

74.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深入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举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约,加强廉政风险滚动排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结合政风行风督查不断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部门:政治处、各科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75.强化党建引领,重点夯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持续深化党的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立足“党建+法律”行业特点打造党建品牌,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责任部门:政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76.深化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做好团青、老干部工作,积极挖掘、选树、培育先进典型。(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2月)

(四)不断加强本系统统筹协调

77.统筹打造“法治思想人人尊崇、法治实践人人参与、法治队伍人人可靠”的“靠谱法治”品牌,不断充实、拓展品牌内涵,实现以品牌为牵引高质量推动落实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78.统筹推进“半马苏河”法治建设实践地建设,全力打造法治为民的普陀样本。(牵头部门:办公室、普法治理科;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79.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上海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的工作方案》,以科技赋能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好信息化项目申报及采购,协调推动项目落地见效。(牵头部门: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80.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利用和数字化转型工作,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强化数据集成应用。(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81.牵头推进本系统信息报送宣传工作,积极对接市、区有关部门及重要媒体,有针对性组织撰稿、约稿,有效提升本区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处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82.结合实际,对局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更新,推动系统运行更加高效、有序。(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0月)

83.依法依规办好信访件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1月)

84.加强保密工作,明确保密责任,落实保密措施,开展经常性保密教育,切实提高保密安全意识。(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85.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86.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高档案管理标准化、数字化水平。(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87.深入规范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定期开展财务自查、合同自查。(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88.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做好定期梳理、年度销账工作,确保固定资产处置及使用规范。(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处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89.依法依规做好局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及听证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局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处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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