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金融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23年区金融办主动公开文件21件,连续保持主动公开率100%。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文件落实到位,本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广泛向社会公众开展民意征询工作,政策制定过程及产生文件均全流程透明公开。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推进政策草案解读、政策解读、跟踪解读,实现政策原文和解读材料关联阅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区金融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通过网络渠道受理1件,予以公开1件,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及时答复率100%,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优化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权威性、公信力,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年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信息报送工作办法、修订普陀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更新模块信息动态,调整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开设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栏目。参与第一批实施政策文件与“一网通办”办事事项开展“阅办联动”。

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市局主动公开随机抽查事项计划,明确抽查主体、事项、比例等。及时、准确公开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

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我办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有序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培训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邀请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政府网运营部编辑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方式、内容、形式,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易错点进行了授课,全面提高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拓展信息公开的知晓度、覆盖面不够;二是平台部分栏目更新频次不高,实用性不足。

针对2022年存在的不足,我办高度重视,不断优化工作成效。一是上线政策文件“阅办联动”,政策文件与“一网通办”办事事项联动,一键跳转办事页面,简化操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入融合。二是优化政策解读,在解读方式、解读质量上,通过多元化解读,推动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均衡优质。年报多元化解读,新增图片解读年报,加强群众对我办政务公开年报的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工作要点情况。结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举办“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政府开放月活动。联合区内相关委办局和部分律所、银行、证券、金融业机构等18家单位,引导群众主动提高防范风险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幸福生活,使“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的理念深入人心,有效遏制辖区内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