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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建管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街道大渡河路1668号,邮编200333,电话:021-525645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持续开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共发文119件,主动公开117件,主动公开率为98.32%。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市政管理、市政设施维护、建筑业管理、河道综合治理、河湖长制建设、交通管理、城市精细化管理、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区建管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3件,占36.11%;不予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等原因无法提供20件,占55.56%;因重复申请不予处理1件,占2.78%;其他处理2件,占5.56%。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单位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委党政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件严格落实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的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还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各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从而不断规范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半年在机关晨会上通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依托“上海普陀”政府门户网站、“普陀建设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新媒体平台开展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发布最新动态。重点加强线上平台维护,不断扩大微信公众号影响力,进一步深化公众号宣传效果。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标和我委实际工作情况,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科长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委领导年内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制定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流程。同时,积极参加区政府系统办公室条线业务培训会议,使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75.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2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2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4

2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2

4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缺乏规范性,政策解读、解读形式多样性等方面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重视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群众关心的政策采用视频、图文等多样化的方式进行解读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我委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推进市政服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信息更新。

(二)创新工作情况

做好政策公开全流程服务,发布“真如副中心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专业规划”“普陀区苏州河岸线综合管理实施办法”两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做好政社合作,做到决策全流程集成式公开,开展政策及解读精准推送。办好一站式施工许可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政策宣传专场政府开放月活动。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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