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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有异议,请联系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普陀区北石路234弄7号甲,电话:021-52500344)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加大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一网通办等内容。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5条。其中,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公开 83条;通过公众号“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公开352条。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共制发局发文7件,主动公开文件5件,主动公开率为71.43%。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条例》和部署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指定专人负责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与管理,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合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区门户网站平台建设,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做好政务公开目录设置、调整,充分发挥区门户网站的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作用。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原创图文消息,并积极转载国家、上海市及本区街道、镇等重要政策措施。

(五)监督保障

为更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局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分管领导,形成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共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我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专题汇报,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效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查保密管理制度、公开内容审核制度,在公文制作阶段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和保密同步审核的机制,加强安全保密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退役军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在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方面需进一步探索;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制订并完成了2项重大行政决策,运用政务直播间进行政策解读,对与退役军人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定向精准推送。并加强政策发布后的二次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和针对性解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特色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1、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程发布。2023年区退役军人局完成“普陀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普陀区军休服务管理指南”重大行政决策;按照有关要求规范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发布、草案全文、风险评估报告、政策预公开解读、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开意见征询、政策解读等公开环节,及时做好相关材料在区门户网站“重大行政决策”专栏的集中展示。

2、开展“政府开放月”主题活动。活动围绕“靠谱战友 戎入普陀”党建主题,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展“让服务更靠谱 让保障更优质”政府开放月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拉近职能部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展现政府部门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的工作形象,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服务工作的公信力、凝聚力,在传递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怀的同时,积极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举办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文艺演出暨区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评选29名“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并广泛开展“最美”系列学习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拥军、崇军创建氛围。加强拥军优属、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宣传报道力度,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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