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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推进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推进办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与《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切实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多渠道及时高效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推进办共发文7件,主动公开7件,主动公开率为100%。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区推进办机关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和办公时间等信息

2、区推进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文件目录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信息;

3、区推进办计划总结、财政信息公开、政协代表提案复文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办理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依据《条例》《规定》,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件闭环管理机制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1件。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公开公文数字化管理工作,及时进行备案,持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和网民留言回复的时效和质量。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健全完善“三审三校”机制,保障公开信息质量。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增设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栏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

按照要求对“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进行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发布相关信息,并根据区府办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定期查摆问题。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汇报并部署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公开信息质量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督促和审核2023年度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审核还不够严谨。

(二)改进情况

2023年,针对去年和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办主要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审三校”机制,保障公开信息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和回复网民留言的程序,提高办理的时效性和回复的质量,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四是开设重大项目推进建设栏目,丰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积极回应市民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创新工作情况

举办2023年度政府开放月活动——讲好城市建设故事,打造科创发展“美路”,邀请各个街道、镇的居民区代表走进重大项目现场,参观武宁路快速化改建及地面景观提升工程,在项目一线切身感受重大项目给区域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的便利,通过实地参观、沙盘讲解和座谈交流,为居民区的工作赋能。

(二)2023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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