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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国动办制订的《普陀区2023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国动办制订的《普陀区2023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普陀区2023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区将参加2023年9月16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全市范围内(除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的防空警报试鸣(以下简称“试鸣”),并结合试鸣组织防空演练,为此,制订本方案。

一、试鸣时间

试鸣安排在9月16日(星期六)上午11时35分至11时58分进行。其中,11时35分至38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11时45分至48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11时55分至11时58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二、试鸣方式

通过本区固定防空警报器和机动防空警报器实施防空警报鸣放。同时,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发布试鸣信息以及宣传语。

三、防空演练内容及参演对象

人口疏散演练以《普陀区人民防空行动方案》为基准,对照年度人防训练演练计划,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开展人员疏散掩蔽演练。

(一)人口疏散掩蔽演练

试鸣期间,本区各街道、镇进行战时人员防空掩蔽演练。参加防空演练的对象为城镇居民,并以居民区为重点组织演练。同时,适当开展高层楼宇、人员密集场所等人员疏散演练。届时,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人员掩蔽演练。区国动办做好人口疏散、掩蔽场所、方案对接等相关协调准备工作;各街道、镇要提升人防演练覆盖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人口疏散、掩蔽演练互动。具体安排由区国动办会同各街道、镇研究确定。

(二)学校师生疏散演练

本区各类学校要结合试鸣,组织学校师生进行疏散演练。考虑到9月16日(全民国防教育日)是星期六,学校师生疏散演练提前至9月15日(星期五)组织进行。学校在组织师生疏散演练时,可采用学校广播系统播放防空警报音响信号,预先组织学生开展听辨“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信号活动,不得鸣放室外固定防空警报器。

四、试鸣、防空演练组织实施

普陀区成立区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设在区国动办指挥所,负责防空警报试鸣及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区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区人武部领导、区国动办领导任副总指挥,区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

防空演练由各街镇、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区国动办予以指导。

五、试鸣、防空演练准备

(一)防空警报设备维护保养

根据市国动办统一部署,区国动办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防空警报系统检测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防空警报闻令而响。

(二)试鸣通信保障

配合市通信管理局落实防空警报试鸣时指挥用的800兆数字集群政务网人防指挥网的畅通和防空警报有线控制发放系统的通信线路维护工作,确保人防指挥通信和警报通信顺畅。

(三)试鸣宣传告知

市国动办会同市气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新媒体、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发布试鸣信息,在此基础上,区国动办将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在相关媒体平台上进行防空警报信息和信号的宣传和发布工作,扩大宣传面。

(四)防空演练各项准备工作

本区各街镇、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人员演练计划,明确组织实施方案,落实参演单位人员,准备演练人防工程开设,加强人口疏散演练对接,有针对性地做好参演人员培训,组织好预演工作。

(五)试鸣的新闻发布

试鸣前后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在开展试鸣前后一段时间,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在试鸣后进行相关信息的跟踪报道。

(六)试鸣安全工作

9月7日,市政府就本市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范围、内容、方式和注意事项发布通告。本区将通过有线电视台播放本市组织试鸣的消息,将试鸣有关信息告知本区所有单位和人员。

各街道、镇负责组织做好辖区内的试鸣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将试鸣有关信息告知本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人员,特别是孤老病残等特殊人群,要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在试鸣前和试鸣过程中,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反复播放告知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告知,使广大市民和过往人员在试鸣时,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防止发生意外。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情况和特点,组织协调和指导所属或管理、联系的单位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意外情况。


普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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