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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发改委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4年02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着力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坚决杜绝违规设立或实施清单外的行政许可。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本辖区内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及节能审查,做到材料完整可查阅、流程严谨可追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办事流程,通畅企业咨询路径,体验企业办事流程,为企业纾困解难,切实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

二、 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依据《普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我委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年度我委共完成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11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8件,并依法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结果全文公开。对于需要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时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节能评审机构进行节能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并作为后续节能验收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进行项目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项目审查和评估论证,及时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所有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和审查决定均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在承诺办结时限日内完成。

三、 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是依法落实验收。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报请对该项目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本年度我委依法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2件,会同节能评审机构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实地验收。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通过与项目建设方、项目责任单位等多渠道追踪、核实项目进程及建设情况。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进度以及相关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 改革创新情况

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网上申请指南,通过在线咨询、在线申报、在线审批,在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承诺当场办结,实现审批提速。简化、优化企业材料清单,秉持“应免尽免”原则,充分体现“一网通办”深化改革成效。加强部门联动与信息共享,与对核准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相关单位在项目立项、施工许可证发放等前置环节,向建设单位提前告知节能审查制度。定期梳理“一网通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提醒相关企业依法完成项目节能审查。

五、 监督制约情况

通过建立健全对行政许可办理及批后监管等行为的监督约束机制,提升行政许可审批及监管效能。一是规范审批流程。实行受理工作人员、科室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审批三级审批机制,对于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定岗定位,责任到人,确保审批结果公正合理。二是完善批后监管制度。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原则,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在节能审查验收环节,会同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节能评审机构共同完成,确保验收结果公平有效。三是建立多渠道投诉机制。落实政府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一网通办”在线公布监督投诉方式,包括电话投诉、窗口投诉和信函投诉,畅通监督、反馈路径。截止目前,窗口办件零差评,未接到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类纠正处理情况。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进度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增进与项目属地单位部门的日常沟通,建立健全信息同步机制,提升监管时效性;二是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和培训,严格落实项目填报机制,要求企业定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供监管单位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情况。三是加强现场监管力度。采取在线监测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管部门现场核查频率,不通知、不定期、直达现场进场核查,了解实际建设情况,做到建设项目严格监管、节能审查项目按时验收。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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