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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2023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2023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助监督、以公开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打造透明度最高、营商环境最优城区。

二、考核评估范围

区政府各委、办、局(不包括参加市级条线考核的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8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政府。

三、考核评估内容

主要考核评估各单位落实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具体包括:

(一)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包括组织领导、公文备案及属性认定、保密审查、信息移交、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专项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法定和年度工作要点领域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包括依申请办理程序、办理质量。

(四)政策公开全流程服务,包括政策集中发布、阅办联动、政策解读。

(五)政民互动,包括政府开放、公众参与、回应关切。

(六)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包括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七)特色工作,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成果应用及创新案例。

四、方法和步骤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按照《2023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开展自查,并按照时限要求,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的内容管理平台在线提交自查材料。

(二)统一测评

区府办根据《2023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组织对各单位相关工作开展网上统一测评。

(三)专项评估

1.区财政局提供各单位财政信息公开情况的评估结果。

2.区保密局提供保密审查机制落实情况的评估结果。

3.区档案局提供各单位定期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情况的评估结果。

4.区司法局提供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被复议、诉讼情况的评估结果。

5.区发改委配合区府办提供对各单位规划信息、“双公示”情况的评估结果。

6.区城运中心提供各单位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办理情况的评估结果。

7.区新闻办提供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维情况的评估结果。

8.区融媒体中心提供各单位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的评估结果。

9.区府办“一网通办”专项测评各部门修订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情况,是否及时、准确地在“一网通办”平台中发布。

10.区府办会同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提供各单位在营商环境、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惠企服务、招生入学、基本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生产活动、住房保障、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领域中,集成式发布政策归集协同配合情况的评估结果。

(四)社会评议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部分工作效果开展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综合评价

区府办综合考量专项评估、社会评议等评估分数,汇总评分结果,形成各单位的考核评估总分。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8日前,参评单位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平台填写并提交考核评估自查材料。各专项评估负责单位提供专项评估结果。

(二)11月中下旬,开展统一测评。

(三)12月上旬,区府办汇总形成考核评估结果,择时向区政府常务会议汇报。

六、结果运用

考核评估结果将纳入2023年度普陀区机关绩效考核。此次政务公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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