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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SY310107202400444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3-18 10:01:39
发文字号:
普民〔2024〕1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区医保局:
张嘉颖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特困人员医药费结算的建议 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区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本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沪医保待遇发〔2023〕39号),做好本区户籍特困人员的认定工作,及时更新特困人员身份信息。按照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相关规定继续做好特困人员多层次医疗保障后其他医疗费用的兜底保障工作,对特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各类制度性的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商业保险等规定支付后仍需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予以保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4年3月18日
联系人姓名:周宇杰 联系电话:32506208-301
联系地址:兰溪路105号
邮政编码:2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