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全文】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分级工作方案(草案)

2024年05月0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普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分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定点零售药店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定点零售药店诚信服务意识,确保信用管理对定点零售药店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效力,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二、评估原则

坚持评估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动态调整、奖惩结合的原则,真实反映定点零售药店信用情况、管理水平。

三、评估主体

区医保局负责全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分级工作。

四、评估对象

本方案评估对象为本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五、评估办法

(一)评估时间

评估周期为一年。每一个自然年为一个评估周期。

(二)评估依据

评估以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为主要依据,结合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共信用进行年度综合评估。

(三)评估方法

按照《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分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分值由机构自律、履行协议、监督检查和公共信用四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1、机构自律

分为开展宣传培训、配合监督检查等进行评估评分。总分10分。

对宣传有亮点、管理有创新、工作有显著成效的定点零售药店,予以酌情加分。总分5分。

2、履行协议

主要是医保基础管理进行评估评分。总分14分。

3、监督检查

分为药品配售管理、费用违规、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理处罚执行、医保药师违规处理、欺诈骗保等进行评估评分。总分70分。

4、公共信用

依据定点零售药店公共信用信息进行评估评分。总分6分。

六、评估流程

(一)制定当年信用评估分级考核方案;

(二)根据定点零售药店机构自律、履行协议、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现场评估评分;

(三)依据定点零售药店公共信用信息进行评估评分;

(四)汇总定点零售药店机构自律、履行协议、监督检查、公共信用等信息,形成年度综合评分,确定信用评估分级等级。

七、评估分级

信用评估分级为A、B、C、D四个等级:

A级,综合评分90分及以上;

B级,综合评分90分—80分(含);

C级,综合评分80分—60分(含);

D级,综合评分60分以下。

定点零售药店发生信用评估分级评分标准中一票否决行为的,当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

八、评估分级结果运用

(一)信用公示

1、信用评估分级结果在局公共平台进行公示;

2、信用评估分级结果上传区公共信用平台;

3、信用评估分级结果通报区市场监管、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实现评估结果共享。

(二)激励约束措施

对信用评估等级为A、B级的定点零售药店,可采取适当降低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履约考核时适当降低现场考查频次等激励措施;

对信用评估等级为C级的定点零售药店,可采取限期整改、进行责任约谈、列为监管重点对象等约束措施;

对信用评估等级为D级的定点零售药店,可采取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责任约谈或突击检查、列为监管重点对象、在正常检查频次基础上增加监督检查次数、暂缓支付医保费用等约束措施。

 

 

附件:《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分级评分标准》

                                                                                                                                                                                     

附件:

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分级评分标准

评估项目

评估子项目

评估具体内容

分值

备注

1、机构自律

1.1开展宣传培训

1.1.1配合医保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医保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上报活动信息。

3


1.1.2按要求开展医保药师培训,并做好记录。

2


1.2配合监督检查

1.2.1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整改。

5


1.3管理创新

1.3.1在宣传、管理上有突出亮点、显著成效的。

5

加分项

2、履行协议

2.1医保基础管理

2.1.1悬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标识、24小时服务灯箱和购药标志。

2


2.1.2按规定签订、变更协议。

2


2.1.3执业药师、药师配备符合要求,并保证24小时在岗挂牌服务。

2


2.1.4按规定进行信息公示。

2


2.1.5按要求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


2.1.6监控设备(含人脸识别)正常运行,视频至少保存3个月。

2


2.1.7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确保应急预案有效性。

2


3、监督检查

3.1药品配售管理

3.1.1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做好购药登记。

2


3.1.2执行医保代配药登记制度。

2


3.1.3按要求进行凭处方销售及门诊统筹结算医保药品审核并留存。

2


3.1.4按规定管理财务帐目、药品和耗材出入库等资料。

2


3.2费用违规

3.2.1 未按照医保用药品种和数量规定配售药品。

6

查实一次扣2分

3.2.2 超医保支付范围、限定或医保支付比例错误。

6

查实一次扣2分

3.2.3医保费用个人负担。

6

查实一次扣2分

3.2.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等。

6

查实一次扣2分

3.2.5进销存不符。

6

查实一次扣2分

3.2.6为参保人获得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

查实一次扣2分

3.2.7其他违规行为。

6

查实一次扣2分

3.3投诉举报处理

3.3.1投诉举报经查实

6

查实一次扣2分

3.4行政处理处罚执行

3.4.1逾期缴纳退款、罚款。

4


3.5医保药师违规处理

3.5.1医保药师存在违规记分。

6

查实一次扣2分

3.5.2按要求对违规医保药师进行相应处理。

4


3.6欺诈骗保

3.6.1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一票否决

信用等级D级

4、公共信用

4.1不良公共信用信息

4.1.1是否有其他部门的不良公共信用信息。

6

查实一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