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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区城投公司在设立上海普陀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中使用区域名“普陀”的批复

区城投公司:

你单位《关于城投公司拟出资设立上海普陀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使用“普陀”关键词的请示》(普城投〔2023〕51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在出资设立上海普陀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中使用区域名“普陀”字样。请有关单位协助企业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的相关规定办理后续注册事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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