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2023年05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问:本规定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本意见适用于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区属国有企业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问:政府法律顾问的人员构成是怎样的?

答:政府法律顾问包括内部法律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内部法律顾问原则上应当从本单位公职律师中选任,外聘法律顾问可以从律师、法学专家及律师事务所中选聘。各单位应聘请1名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具体人数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三、问: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需要什么条件?

答:(一)内部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从事法律事务相关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

3.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等次以上且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

4.专业能力较强;

5.选任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担任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较强的法律业务能力,熟悉政府事务,且具有充裕的服务时间;

4.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政府法制工作经历或其他相关法律工作经历的,执业年限可适当放宽);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3年以上,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

5.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法学专家或者律师个人担任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原则上不得接受超过5家政府单位的聘请。

7.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此外,选聘律师、律师事务所担任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应当将拟聘名单报送区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查。

选聘法学专家担任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应当征求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四、问: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为制度建设提供意见和建议;

2.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研究,为决策制定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3.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评估等工作;

4.参与重大合同、协议的协商,起草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见;

5.参与非诉法律事务、信访矛盾化解,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6.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7.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案件的办理;

8.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9.参与法治课题调研、法律培训、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10.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问:政府法律顾问如何进行聘任?

选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成立选聘组织、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评审(或面试)、正式聘任等。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通过组织推荐、个别邀请等方式进行选聘。

聘任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应当签订聘任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密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工作保障、聘用期限、费用结算、违约责任、解聘情形、争议解决等内容。聘期一般为1至3年,期满可以续聘。

六、问: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后如何进行管理监督?

答:一是聘任外聘法律顾问的备案程序,各单位应当自聘任合同签订、解除之日起15日内将外聘法律顾问人员名单、聘任合同及有关材料报区司法局备案。

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各单位应当建立对外聘法律顾问的考核制度,从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律顾问奖惩、续任续聘、解任解聘的重要依据。

三是组织定期汇报和考核,本区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各单位应每年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