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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员工,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 2024年02月18日 )

一、试用期的员工,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呢?

首先,对于试用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上述法定期限,且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员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其次,对于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试用期不是随意期,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其负有就解除合理性进行证明和举证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第一款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条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