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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滨水空间,普陀区围绕水安全保障及水环境治理目标,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高河湖治理水平,结合2023年上海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等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系统梳理现状、深入剖析问题、提出具体对策。现将2023年度本区河湖长制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湖长制机制推进情况

(一)落实完善工作方案

2023年,区河长办根据《普陀区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计划任务书》(普府〔2016〕148号)要求,持续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印发《2023年普陀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普河长办〔2023〕2号),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推进河湖长制任务,重点聚焦解决防汛薄弱环节、河湖水质反复等问题,深化完善河湖长制,压实河长治水管水责任,不断提升河长办及河长能力,努力推动全区河湖水环境稳定向好,加快建设幸福河湖。

(二)夯实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

根据市级实施方案和市河长办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本区党政河湖长设置及沿河湖排污口企业河长设置。区管以上河湖设置二级河长,其他河湖和小微水体设置一级河长,全区河长组织体系得到进一步提升完善。目前,全区共设立区级河长3人,街镇级河长41人,村居、企业、民间河长146人,实现辖区内水体河长全覆盖。河长制所涉21个职能部门和10个街镇注重条块结合、资源整合、齐抓共管,形成河道治理层层督办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

2023年,普陀区严格执行河长制“4+2”基本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河湖长述职制度和“周暗访、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工作机制。落实河长信息更新制度,每月及时更新河长名单,并修改公示牌。严格执行河长巡河制度,截至11月,区级河长巡河共41次,街镇级河长巡河共430次,村居级河长巡河共800余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格执行河长会议制度,2月16日区委副书记、区长肖文高召开河湖长制、防汛防台2022年总结暨2023年工作会议;4月6日,区委书记姜冬冬和区委副书记、区长肖文高召开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9月11日时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姜爱锋召开普陀区河湖长制水环境整治专题会。截至目前,区河长办召开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现场调研会10余次,切实把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河长公众号的河长制相关知识线上宣传培训。

(四)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区河长办对各街镇河长办实施“周暗访、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长效管理,将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级机关和街镇年度绩效考核;区生态环境局针对每月水质情况,定期对水质退步街镇河长办发出预警单,并开展后续督查;区检察院通过“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对水资源利用及水生态方面进行建言献策,助力水环境改善。区水务局联合上海市铁路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印发《上海市普陀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聚焦河湖安全保护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执法监管和行业监管,做好水务违法案件查处和线索移交工作。

二、河湖水质综合评价工作

2023年市河长办从优质水、进出水、敏感性和趋势性4方面对各区水质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周期为上年11月至当年10月)。本区61个水质监测断面全部达到Ⅳ类,优Ⅲ比例为95.1%。本区4个进出水断面氨氮年平均出水浓度较进水浓度增加4.4%,总磷浓度降低1.0%。全年出现2次劣V类,为7月份“三查三访”苏州河(叶家宅路)断面和9月苏州河-武宁路桥断面(苏州河为市管河道,由市级部门进行水质维护,区级部门不参与相关工作)。本区所有河湖断面氨氮浓度和总磷浓度年均值达II类水平,2023年本区水质与2022年基本持平,2024年将进一步开展水质综合整治,并采取相关保障措施。

三、2023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展

(一)初雨调蓄设施建设工作

“十四五”期间,普陀区建设灰色控污初雨调蓄设施目标为1.4万m3。涉及岚皋南(0.71万m3)、桃浦新村(0.9万m3)及西北物流(0.1万m3)三处分散调蓄设施。西北物流初雨调蓄设施建设已于2022年基本完成,岚皋南和桃浦新村初雨调蓄设施为2022年48座已认定开工调蓄池,均于2023年开工建设,并在2023年年底完成地下主体结构施工。

(二)巩固控源截污成果

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水务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持续开展2023年度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累计排查排口879个,其中非排污(水)口224个,封堵或废弃排口454个,排污(水)口201个,其中大部分为其他城镇雨洪排口和市政泵站排口,发现存在问题隐患的排口共95处,除丽娃河、丽娃支河的问题排口将结合整治工程实施外,其余问题排口均已即知即改。

(三)水务重大工程建设

本区积极配合桃浦厂初雨调蓄工程、合流一期复线、苏州河深隧、原水西环线北段工程等市属重大工程建设。配合桃浦厂初雨调蓄工程借地、腾地等工作,确保项目按节点推进,2025年实现总管贯通。协同做好原水西环线北段工程的前期可研、初设评审等工作。积极配合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及二三级管道工程前期研究工作。

(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水土保持

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以流域治理为重点,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水体质量。本区在历年单河整治、单项功能治理、污染源防治的基础上,积极把握政策机遇,在中心城区中率先启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研究工作。完成新泾河(春光家园东门—武威路段)综合整治工程、丽娃河及丽娃支河整治工程及南北厅水系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工可含初设编制并获批,三个工程计划2024年开工。落实水土保持各项工作。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度、审批管理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组织水土保持宣传培训并开展监管工作。

(五)推动滨水空间品质提升及幸福河湖建设

根据市河湖长制会议精神,加快建设幸福河湖,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提升品质、打造精品,推动开放更多滨水公共空间。区河长办积极参与苏州河世界级滨水区建设,持续打响“苏河水岸”文化品牌,推广“一江一河”的治理经验,打造更多老百姓家门口的亲水空间;2023年9月完成蔡家浜同普路至云岭西路段滨水空间贯通建设任务。

(六)雨水排水能力提标工作

“十四五”期间,本区建设绿色提标调蓄设施目标为1.8万m3,同时中心城35%面积需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本区于2022年12月完成区级雨水规划编制并获批。2023年申请专项资金,推进区级污水规划和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的编制,年内完成报审工作。10月底前完成杏山路、清峪路、南石一路、南石四路4个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完成桃浦智慧城核心区排水系统建设,按计划推进岚皋南新建雨水泵站工程。

(七)供排水管道更新改造和排水管道养护

2023年,由市城投供水集团完成供水企业大口径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改造计划,完成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改造目标任务。区水务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组织等方面支持供水企业完成前期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2023年完成排水主管结构性检测和数据录入49公里;完成14公里排水管道更新改造修复;完成新型雨水口改造1624座,维修增补雨水口截污挂篮1000个。

四、其他河湖长制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动“蓝网”提升计划水利工程建设

一方面积极推进水利专项工程。2023年积极开展水利专项项目,启动实施桃浦河-木渎港、西虬江、横港河、大场浦河道疏浚工程;北张泾水闸、小宅浜泵闸、工业河泵闸3座泵闸拆除重建工程及长浜河道、桃浦湖综合整治工程。积极推进在建智慧城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目前二期进度已完成85%;三期工程建设已完工。另一方面抓紧推进已批复项目开工实施。新泾河(春光家园东门—武威路段)综合整治工程、丽娃河及丽娃支河整治工程及南北厅水系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正在进行招投标,计划2024年开工。

(二)加强河道常态长效养护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修订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印发并修订完善各项考核办法,实行切实可行的考核奖励机制。二是实施全面养护,精细化管理。根据各条河道水质实际情况,科学部署、统筹安排,不断加强精细化养护程度。严实举措、创新方法,聚焦河道长效管理养护重点难点,坚持“管理+养护”并重,推进“防治+生态”并行,建立“主体明晰、队伍有力、投入稳定、考核精细”的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各项河道管护措施落到实处,全区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每公里问题发现数较上年度显著降低。三是加强水体维护,营造优美水环境。做好水生植物防控及打捞工作,截至2023年11月,共出动养护人员93330人次,养护船只39703艘次,打捞水葫芦、绿萍、漂浮垃圾5563吨,收割水生植物3480吨,维修养护曝气设施123次。四是落实水务监督工作,强化水域岸线管控。2023年共开展遥感图斑复核77处,其中河道设施建设18处,桥梁59座,均未发现问题,已通过市级审核。按要求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年未发现“清四乱”问题。

(三)全力保障安全生产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层层压实防汛责任、健全防汛应急体系、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好防汛抢险救灾,成功抵御台风“杜苏芮”“7.21”“9.3”暴雨的侵袭。二是根据《上海市消除积水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历年积水数据、热线信息梳理我区积水隐患点位,2023-2025年分年度实施6处易积水道路、1处易积水下立交、2处易积水小区的改造工作。三是制定普陀区“排水清管”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节点,通过开展“三清三治”,进一步提升区、镇、公路、园区、排水户排水设施防汛排水能力。四是开展水务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摸,确保作业备案、演练培训等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五是全面落实我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演练等各项活动,做好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下阶段打算

(一)进一步加快水务重点工程建设

在抓好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岚皋南、桃浦新村两座初雨调蓄设施建设。继续配合市属重大项目桃浦厂初雨调蓄工程建设。深化落实“蓝网”提升行动计划,全力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有序实施水利专项工程。推进排水管道提标改造和维修,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开展真光路(清峪路—金沙江路)、华池路(岚皋路—光新路)道路积水改善储备项目前期研究和工程施工,推进镇坪路81弄、79弄沉管抢修工程的实施,加快合流制污水管道维修工程(二期)的前期研究和工程施工。

(二)进一步加强常态长效养护

加强河道及泵闸精细化养护管理。通过优化水生植物景观布局、提高水体透明度、更新沿河设施等打造河道景观亮点,保障水安全。加强水务执法,重点查处沿河“四乱”和“三违一堵”。积极开展常态化水质自测并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做好每月地表水监测与分析,保障水清河畅。结合“排水清管”“排水管网低水位运行”等专项工作,在常态化养护的基础上,加大对排水户、住宅小区、城镇排水设施运维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开展“三清三治”,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区城镇防汛排水和污水输送能力。

(三)进一步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

聚焦防汛泵站排水污染、排水户混接等问题,制定发布《普陀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分阶段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2024年配合市排水公司完成问题区域普查,并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完成区内全部排水户核查,建立运维机制,为后续整治和达标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四)进一步开展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持续加强“节水、护水、爱水”宣传教育,推广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案例经验,探索河道取水用于绿化市政环卫浇灌的试点工作。依法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全面做好水务行政许可、排水管理等相关审批监管工作。

(五)进一步压实河湖长制责任提升管护水平

进一步提升河长履职能力与综合素质。深化实施“周暗访、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工作机制;贯彻执行《上海市普陀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保障水安全;加强与嘉定、宝山等区河长办对接联动,对重点进出水断面加强常态化监测,共同维护好界河水质。主动学习先进区河道治理及管理养护经验,比学赶超。巩固标准化街镇和村居工作站建设成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河湖生态复苏和污染防治的重任,以更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为普陀区建成幸福河湖打下坚实基础,绘就人水和谐的斑斓画卷。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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