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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普陀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上海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区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组织开展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综合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巡查督查时间及形式

从即日起至9月底,区安委办、区消防委办牵头会同区安委办副主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分组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各街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和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推进情况开展综合督查(分组安排见附件1),区纪委监委、区府督查室、区检察院以及相关行业领域专家一同参与。

实地督查以“四不两直”形式每组随机抽查2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备选单位名单由区安委办和区消防委办提供,检查当日集合后由各组组长圈选;巡查在实地督查基础上,通过现场查阅台账,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向相关负责人询问、访谈相关内容等方式开展(现场不听取汇报),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

二、巡查督查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及区委、区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求及市、区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突出事故教训情况。重点巡查督查: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李强总理、张国清副总理批示指示要求,组织落实国务院、市及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等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队伍和履职情况等;领导干部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情况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企业宣讲情况;年度执法计划推进情况;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突出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情况;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情况等。

(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重点督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底数排摸、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掌握并落实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内容和要求情况。

(三)真查真改提高排查整治质量情况。重点督查:针对近期国务院安委办专项督查、市委督查室、市安委办专项督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点位,以及各单位上报的区内重大隐患点位,挂牌督办、整治推进、跟踪督改、确保闭环销项的情况。

(四)以强化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为重点,突出夏季高温、台风汛期等重点时段期间安全保障情况。重点督查:安全防范工作部署、方案制定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保障情况、各项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本次巡查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细致查找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隐患顽疾和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深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夯实守牢安全底线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

(二)坚持即知即改、毫不松软的原则。对巡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行动,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未能当场整改的要严格制定限期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闭环措施。对于前期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整改未整改的,由各督导组组长第一时间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精准执法,杜绝“宽、松、软”现象。

(三)坚持实事求是、紧密高效的原则。

本次巡查督查工作是对本区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每位巡查督查人员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求真求实的态度,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各牵头部门根据分组安排,负责确定具体检查方案和行程安排,做好检查地区、参加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工作,紧密配合,高效落实,于9月28日(星期四)前完成综合督查工作,并将问题清单、检查工作信息及照片等材料报区安委办。

附件:

1.分组安排表

2.问题清单

3.我区重大安全隐患点位

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重点

5.燃气安全检查重点

6.《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摘编》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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