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4年05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被处罚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光耀

被处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91310120054573111M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普)应急罚〔2024〕000001号

案由

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1·2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案

违法的主要事实

2024年1月25日11时许,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在普陀区红柳路355号西侧厂房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1·2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4月30日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