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和《2024年度普陀区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普陀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倡导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模式,根据《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沪府办发〔2024〕1号)和《普陀区优化“人靠谱(普),事办妥(陀)”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4年)》(普府办〔2024〕4号)的要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普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以下简称《事项清单》)和《2024年度普陀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实施《事项清单》和《年度计划》通知如下:

一、 明确本年度监管重点

一是体现市区两级行动方案中关于综合监管的要求,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方式,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的,原则上应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线索或重点领域专项行动部署等情形外,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两次。

二是在“只增不减、应纳尽纳”的基础上,反复征询成员单位意见,确保抽查清单的精准性和方案的科学性。今年新增上海车站海关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事项清单》明确了52个领域、210个抽查事项及其所涉及的62类检查对象,确定了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检查事项等,事项清单、抽查事项和检查对象较去年均有明显增加。

三是体现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谁产生、谁归集、谁公示、谁管理”和“双随机+信用”监管的原则和要求。

二、 推进随机抽查“两库”动态更新

统筹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简称“两库”)。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变更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工地、设备等非市场主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的人员。

三、 加强联合抽查组织实施

对《事项清单》和《年度计划》中明确的抽查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参与部门制定抽查方案,统筹推进抽查;各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对实际监管中需要临时增加或取消的抽查任务,由牵头部门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进行调整并公示。

四、 规范开展行政检查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联合抽查工作应当符合各部门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通过普陀区“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联合抽查模块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联合抽查。需要检查对象提前准备有关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检查结束后,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普陀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等平台对外公示。

五、 不断提升抽查效能

探索创新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手段。加快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抽查精准性、问题发现率。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终端等技术赋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执法工作效率。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予以处置,实施联合惩戒,推动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对《年度计划》原则上应予以不折不扣地完成,坚决杜绝“有计划、无执行”现象。建立完善《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形势任务变化的需要,及时调整实施方案,待报请区联席办确认通过后推进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共同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普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

2.《2024年度普陀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普陀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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