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7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区房管局:

恽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治理体系、增强治理能力,打通“换梯”堵点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按照《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一般指小区物业公司)经电梯所有人同意,可以委托经依法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确定是否需要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

住宅小区应按照《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明确安全评估费用的筹集和使用。为了引导住宅小区运用好安全评估这项工具,区政府视情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详情可向街道镇或拨打12345咨询。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联 系 人: 顾卫东;联系电话:52564588-7319

联系地址: 铜川路1321号2-312

邮政编码: 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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