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落实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2023年07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各区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考核评价工作方案》,结合普陀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践行“四到四办换四心”理念,坚持以市场化为鲜明主线,以法治化为基础保障,以国际化作为重要标准,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树立“人靠谱(普)事办妥(陀)”营商口碑,提升“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涉企服务和靶向性监管,厚植营商环境土壤、叠加放大助企纾困效果。

二、工作机制

    主要领导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统筹工作部署,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法制工作分管领导专人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其他分管领导在分管工作领域内负责推进、督促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的落实。

    法制科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牵头协调。相关科室在各自工作职责内负责具体组织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

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在科室指导下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相关举措。

三、任务分工

根据市局对《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营商环境测评指标体系》的考核评价机制,法制科、登记许可科、公平交易科、广告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监督管理科分工负责指标内容的具体落实,并做好迎接相关测评处室考核的准备工作。

(详见附件《普陀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营商环境测评指标体系责任分工表》)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上旬):根据普陀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形成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测评指标的工作方案。

(二)实施推进(7月至10月):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动落实各项任务要求。

(三)迎接考核(10月底):迎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对各项测评指标工作情况的考核。

(四)强化改进(11月):针对市局营商环境评价反馈材料中指出的短板弱项和需要改进方面进行分析,制定举措及时整改,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制度,坚持分管领导专人负责、法制科牵头协调、各条线协同推进的跨部门工作机制。

(二)加强协同配合。党群科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内部监督,人事科将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机制,办公室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举措和案例的宣传推广,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三)加强宣传工作。开展好改革政策解读、创新举措介绍、典型案例剖析等宣传活动,组织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宣传,宣讲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营商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浓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舆论氛围。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