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4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委组织部:

陈忠良、赵慧提出的关于“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1、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根据本市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相关要求,本区于2015年建立了社工岗位等级与绩效考核相衔接的职业化薪酬体系,先后制定了《普陀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普人社规范〔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的通知》(普人社〔2020〕42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社工薪酬分配管理办法,规范薪酬结构,不断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水平。

2、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增长机制。社工岗位依据相关工作职责共分为负责人、主管和工作人员三类。各岗位按照社工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设置相应等级。在岗位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能力素质的提高,等级及相应薪酬待遇也可逐步提升,形成了社工在职业体系内的发展通道。自2015年以来,通过逐年调整提高薪酬水平,社工获得感明显增强。

3、强化绩效考核激励作用。鼓励街镇进一步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实施绩效考核奖统筹使用,综合居民区和街镇中心社区工作者不同的工作职能,重点向“急难繁重”岗位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形成从基本保障向考核激励的转变,有效提升社区工作者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社工职业薪酬体系的建立,对增强职业吸引力、优化队伍结构、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社会治理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区人社局将结合本市有关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区社工薪酬管理办法,为社工队伍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助力。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5256458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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