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莫似娇代表

    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如何提升社工队伍待遇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根据区民政局的会办意见,近年来本区持续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优化完善“四百”走访机制,探索多样激励机制,培育“人靠谱(普)·事办妥(陀)”的基层干部队伍。主要聚焦在:一是落实分片包干制,补足短板锻炼社工“全岗通”。划小“微网格”,将百姓精细管理、将力量组团联系,实现全年121万常住人口走访全覆盖、15万名重点人群的精准服务。二是开展“四百”立功竞赛活动,树立标杆激励社工亮实绩,“四百”走访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让社工“找标杆、缩差距”,形成基层社工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三是探索打通社工发展路径多措并举助推社工能上能下。启动社工主管岗位竞聘机制和居委会主任入党名额倾斜机制,逐渐形成“能者上”的纵向人才流动模式。完善《社工工作手册》,探索“驾照式”扣分制考核模式,打通社工能下能出路径。

通过这一系列具体的机制探索,让社工的日常工作可查可看、可奖可评,通过持续的创新制度建构,不断提升社工岗位的“尊严感”和“含金量”。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持续加强居村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后备人选储备通过增设社工主管等岗位,加强跟踪培养,推动分类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加快居村负责人后备干部成长。注重在居村委会班子成员中发展党员建立后备干部成长档案,健全专人负责、跟踪培养机制,定期开展综合评定,逐人研判培养效果不断畅通基层干部队伍发展路径。

二、关于持续提升社工队伍待遇

根据本市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相关要求,2015年建立了社工岗位等级与绩效考核相衔接的职业化薪酬体系。社工岗位依据相关工作职责共分为负责人、主管和工作人员三类。各岗位按照社工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设置相应等级。在岗位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能力素质的提高,等级也可逐步上升形成了社工在职业体系内的发展通道。自2015年以来,通过逐年调整提高薪酬水平,社工获得感明显增强。

此外,本区于2017年制定了社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明确本区社工福利待遇项目,并在适用范围、执行标准、组织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切实关心社工的身心健康。

社工职业薪酬体系的建立和相关福利待遇的落实,对增强职业吸引力、优化队伍结构、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社会治理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区人社局将结合本市有关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区社工薪酬管理办法,逐步提高社工薪酬水平;同时,根据经费保障支出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工相关福利待遇,切实将对社工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59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52564588-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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