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普陀区2024年海外博士、海外博士后人才安居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3-19 00∶03 来源: 人社局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人才的安居保障,支持企业引进海外人才,根据《普陀区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普人社规范〔2023〕6号)规定,特发布普陀区2024年度海外博士、海外博士后人才安居专项申报指南,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为在普陀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发展导向,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

2.在海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从事过博士后研究,且在海外学习、研究时间不少于2年;

3.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

4.按规定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于3个月;

5.本人以及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补贴标准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2000元;

2.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3000元;

3.每月租房补贴金额不超过房屋实际租赁价格。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主体

人才所在的企业。

2.申请材料

(1)政策申请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本人身份证件;

(4)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

(5)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如有);

(6)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7)劳动合同;

(8)最近12个月社保个人缴费记录;

(9)本市房屋查询结果证明;

(10)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证明;

(11)其他说明材料。

3.受理地点

申报企业将申请材料汇总好,并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递送至区人才服务中心(同普路602号3号楼4楼A406室),联系人:后老师,电话:32798008。

4.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2564588-1406。


普陀区委组织部

普陀区人社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