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绿化市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普环公司、园开公司、桃浦保洁公司、长风公园公司、陀岭公司:

经研究决定调整区绿化市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其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东风

常务副组长:黄永佳 

副  组  长:谭克霆  龚  琴  肖  燕  胡志文

成      员:陈卫忠  万  钧  刘  洋  沈迎璐   朱宏林      李中原  郑惠玲           龚新来  郭千伟      王子东      葛湛申    

成员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普环公司、园开公司、桃浦保洁公司、长风公园公司、陀岭公司;其他服务于本局的绿化市容环卫第三方服务企业。

(二)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10个专项应急工作组,专项应急工作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还可以进行增补。

1、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黄永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万钧同志兼任,局应急管理办设在局法制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2、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组。由局法制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组长由法制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兼任。

3、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组。由局法制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组长由法制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兼任。

4、生活垃圾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长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

5、建筑垃圾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长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

6、餐厨废弃油脂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长由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

7、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由环卫管理科牵头,组长由环卫管理科负责人同志兼任。

8、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组。由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牵头,组长由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负责人兼任。

9、突发性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工作组。由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牵头,组长由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负责人兼任。

10、公园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由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牵头,组长由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负责人兼任。

11、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景观照明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户外招牌等由局市容景观科牵头,户外广告和景观照明设施等由区市容管理中心(区景观建设中心)牵头,组长分别由市容景观科负责人、区市容管理中心(区景观建设中心)负责人兼任。

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发生变更,由承接其相应工作职责的单位自然替补。

二、职责分工

(一)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我区绿化市容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市局、区委区府应急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局党组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部署绿化市容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部署和指挥绿化市容行业Ⅰ级(特大)、Ⅱ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应急管理办、各专项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4、组织落实上级应急管理主管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综合协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同市局应急办和区应急局、区防汛办应急工作的联系、协调和对接工作。

2、办理和督促落实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

3、负责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监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值守工作;

4、牵头制定和管理本局总体应急预案、审核新编专项应急预案,受理修订的专项应急预案备案;

5、指导、协调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6、完成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局各专项应急工作组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专项领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和指挥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同市局相关职能处室和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工作的联系、协调和对接工作。

2、制定和完善本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指导专项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演练、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

4、按照应急处置的需要,指导、协调本专项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以及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

5、做好本专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的具体工作;

6、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和评估、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

7、负责本专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8、完成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1、根据局应急总体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应的牵头、组织和配合实施工作。

2、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科技信息科(设备设施科)、组织宣传科、市容中心质监室、市容中心投诉室等职能科所,分别负责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后勤保障、科技信息支撑、设施装备保障、投诉处理、质量监督和社会宣传工作。

3、各绿化市容环卫企业根据局应急总体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并结合企业工作特点,分别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各类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演练、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

4、完成局应急领导小组、局应急管理办、局各专项应急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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