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2024年02月1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关于《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公众及部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规定,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对《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组织开展征询意见,对收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征询意见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1.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0日,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2023年10月11日,召开专题会,听取相关部门意见与建议。

3.2023年11月22日,再次召开专题会,听取相关部门意见与建议。

4.2024年1月23日至1月30日,在“普陀科技”网站进行公示。

5.2024年2月2日,征求行业专家意见。

二、意见反馈的主要内容

1.公众意见。在此期间,未收到公众提交的意见反馈。

2.相关部门意见。向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资委、区投促办、曹杨新村街道、真如副中心公司、海纳小镇专班等单位征求意见。意见主要包括:完善政策条款表述,同步制定政策实施细则等。

三、意见的采纳情况

序号

意见与建议

是否采纳

1

建议对第三条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中,概念验证中心的属性、定位、功能、作用等要有明确评估、论证、研判机制。

2

建议完善政策文件体例,增加“一、扶持对象”“三、使用管理”“四、附则”,具体政策条款作为“二、扶持方式”。

3

建议同步制定政策实施细则,确保政策发文时各条款都具有成熟可落地的操作路径。

4

第1条,建议简化“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政策第一句表述。

5

建议将“根据年度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均简化为“根据绩效评价情况”。

6

第7条,入驻普陀创新大厦给予两年免租的内容不宜作为具体政策条款写入,建议调整为更加原则的表述。

7

第6条,给予最高5名核心团队成员申请租房补贴的表述与人才新政《普陀区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不一致,建议调整。

8

全文出现区科委、区科技主管部门两种表述,建议统一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