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公平性审查表
2024年01月31日 来源: 上海普陀政策措施 名称 | 《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 ||||
涉及行业 领域 | 无 | ||||
性质 | 规范性文件 √ 其他政策措施 □ | ||||
起草科室 | 名 称 | 区科委人才平台科 | |||
联系人 | 施浥淳 | 电 话 | 52564588-7165 | ||
审查科室 | 名 称 | 区科委综合管理科 | |||
联系人 | 陈至 | 电 话 | 52564588-7199 | ||
征求 意见 情况 | 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
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2024年1月23日开始,征求意见稿在普陀科技网站上予以公示,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30日。链接如下: https://shpt.gov.cn/interaction/f/collection/minyizx?id=91478f21d8004526a40bd1cef9a8da17 截止2024年1月30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 |||||
专家 咨询 意见 (可选) |
(可附专家意见书) | ||||
竞争影响评估 | |||||
一、是否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 | 是/否 | ||||
1.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 否 | ||||
2.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 | 否 | ||||
3.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 否 | ||||
4.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 | 否 | ||||
5.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设置审批程序 | 否 | ||||
二、是否违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 | 是/否 | ||||
1.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或补贴政策 | 否 | ||||
2.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阻碍本地商品运出 | 否 | ||||
3.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 否 | ||||
4.排斥限制或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 | 否 | ||||
5.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 | 否 | ||||
三、是否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 | 是/否 | ||||
1.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 | 否 | ||||
2.将财政支出安排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 否 | ||||
3.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 否 | ||||
4.违法要求经营者提供各类保证金或扣留经营者保证金 | 否 | ||||
四、是否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 | 是/否 | ||||
1.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 否 | ||||
2.违法披露或者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 | 否 | ||||
3.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 | 否 | ||||
4.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水平 | 否 | ||||
五、是否违反兜底条款 | 是/否 | ||||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 否 | ||||
2.违反《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 否 | ||||
是否违反相关标准的结论 (如违反,请详细说明情况) |
经审查,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竟争相关规定的情形。
(可附相关报告) | ||||
适 用 例外 规 定 (在违反相关标准时填写) | 是 □ 否 √ | ||||
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 | |||||
其他需要说 明 的 情 况 |
无 | ||||
起草科室 主要负责人 意 见 |
签字: 日期: | ||||
审查科室 主要负责人 意 见 |
签字: 日期: | ||||
分 管 领 导 意 见 |
签字: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