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工作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普陀区教育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根据标准化工作精神做好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参与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共制发政府信息公文105件,主动公开85件,主动公开率81%。

(二)依申请公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予以公开1件(主动公开)、无法提供2件(1件为咨询、1件为非政府信息)、其他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结转到下年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今年共发布涉及学前教育招生、义务教育招生、教育相关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政策解读,更好满足公众对于教育重大政策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做好以普陀教育网为主阵地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财政资金信息、招生考试信息、学籍管理信息、教育统计信息、教育督导信息、教育人事信息等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教育热点话题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编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探索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教育单位延伸,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下发工作提示、纳入年终考核等方式培养基层教育单位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3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多渠道公众参与活动的频率不够高、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顶层设计,深入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公众参与活动,进一步做深做实网上调研、网上征求意见、政府开放月等公众参与活动,不断提高活动频率、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提升普陀教育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参与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市政府事实项目进展情况、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等信息公开,做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全流程公开,围绕招生入学领域开展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

(二)创新工作情况

设置外文专栏,满足在普陀工作生活的外籍人士对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设置“特色查询”栏目,对招生入学、转学、教师招聘、各类学校办学信息、托育服务信息等老百姓日常关注的信息进行聚合,凸显在网站的首页栏目,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基础上,凸显普陀教育特色和亮点。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