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办幼儿园章程指导文本〉的通知》的通知

各公办幼儿园:

现将《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办幼儿园章程指导文本〉的通知》(沪教委法〔2023〕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幼儿园章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章程是幼儿园基于法定的权限和职责,就幼儿园重大问题作出规定的纲领性文件,是幼儿园发展的总纲,是幼儿园内部管理和运行的基本依据。推进幼儿园章程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时代要求,是构建现代学校管理体制,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幼儿园依法自主办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健全管理制度、开展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全区各公办幼儿园应当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应当将推进幼儿园章程建设作为深化教育治理和改革、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务实、科学、规范开展章程修订工作,并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园内规章制度体系。

二、有序推进章程修订工作

1.建立幼儿园章程修订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在已有“一园一章程”基础上,充分调研、了解幼儿园章程建设已有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由党组织会议作出修改幼儿园章程的决定,并建立幼儿园章程修订领导小组(由书记与园长担任组长)和工作小组,由园长具体负责落实章程修订工作的启动,召开园务会和章程工作小组会议,制定章程修订工作方案,按照市、区要求,明确修订工作时间节点、任务进度和责任要求,并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各公办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学习《上海市公办幼儿园章程指导文本》,充分运用其中的相关说明解释与建议提示,准确把握制定的标准化口径、原则性的方法;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最新的政策文件,进一步研读和吃透法律法规与政策条文,根据上位的精神找准章程修订的基本规范与原则。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厘清思路,明确重点、难点,把握关键环节,全面系统扎实推进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区教育局拟于9月中下旬开展章程修订专项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规范章程修订程序。幼儿园章程的修订一般应遵循党组织会议决定、召开园务会议具体落实、章程修订工作小组起草文本、征求意见、审议讨论、审议通过、提交备案(详见附件2)的程序。各公办幼儿园须在 2023 年12月15日前完成学校章程修订备案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

区教育局将幼儿园推进章程建设纳入年度重要工作检查考核,纳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内容。区教育局将结合大调研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公办幼儿园章程修订工作调研和检查。在幼儿园章程修订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进行梳理并及时反馈局教育法治科。

 

联系人:教育法治科黄佳音,联系电话:52564588-7677

 

附件:1.《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办幼儿园章程指导文本〉的通知》

          2.章程核准(备案)网上操作指南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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