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116号提案的答复

蒋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高中阶段特殊职业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依法依规,落实特教中职招生政策

2017年5月,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1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6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结合区域特殊职业教育办学的实际需求,制定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附设特教办学点招生方案,并根据招生方案的相关规定,规范招生流程,严格落实招生与学籍管理工作。

二、培强师资,开好优质专业课

学校主要开设《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中式面点制作)专业《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酒店服务)专业。目前,已经连续招生三届,共计30名特殊学生,学生来源主要是本区辅读学校完成义务教育的毕业生。为保障特教中职班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学校调配了备课组长、骨干教师等深入中职教学第一线。校级领导也亲自担任中职班的教学工作。以上教师中,校区级以上骨干教师6人,中层及校级领导4人。 

三、挖掘资源,多渠道落实实习工作

学校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推进学生的实习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校内实践岗运转,让学生人人有岗、人人有提高。三是争取曹职、企业支持,为特殊学生开拓视野,创造体验、见习机会。

已主动争取了觉群基金会、区党群中心、甘泉路党群中心以及上海奇翔儿童发展中心的支持与关注,在各方协调和支持下,积极开展系列实践体验活动,让学生找在进行岗位锻炼的同时也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

四、给予经费支持,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

区民政局根据《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沪民规〔2022〕11号),对本区户籍的重残无业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本区户籍、持本市核发的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的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通过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进一步保障了困难残疾学生和重度残疾学生的基本生活,为他们的学习生活提供支持。

五、下一阶段举措

(一)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推进教育帮扶融合

加强与区残联协作,推进教育帮扶融合。一方面,区残联会同区教育局共同推进高中阶段特殊职业教育工作,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加大调研力度,了解掌握中职特教在校生的个性化需求,梳理并具体评估后,给予相合适的政策帮扶,确保中职特教生顺利完成学业。另一方面,区残联将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技能帮扶等助学项目,提升特教生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二)布局实施标准化教学,助推教育实践融合

随着国家特教提升计划和上海特教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中职特教生生源将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学生的类别也将多样化。区残联将配合区教育局、特教学校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为听力和视力残疾人学生提供无障碍助学服务,帮助他们克服残障困难,提高文化、技能的学习成绩,提升融入社会的基本能力。

(三)深化校政企合作模式,助推教育就业融合

一是充分发挥好“职教联盟”成员单位的联动优势,结合本区实际,加强与联盟内各成员的合作,尤其是企业成员间的合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需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持续深化校政企合作模式,为残疾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二是充分挖掘街道镇资源,探索中职特教学校与街道镇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结对共建,拓展中职特教生实训新渠道。三是进一步分析特教班学生在就业实习方面遇到的困难,积极对接企业资源,面向特教学生引入项目、引入产品、引入技术,多方面打通就业和实习渠道,力争让特教班的学生能够学有所用,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

感谢您对普陀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普陀区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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