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相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普陀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

 

上海市普陀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一、发展基础

(一)成效与优势

““十三五””以来,普陀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推进以融合教育为特色的特殊教育引领计划。在市、区两级政府的关心下,在区政府各委办局的支持下,普陀区顺利地完成了上一轮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所制定的目标与任务,并于2019年12月接受了市教委关于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专项调研工作。结合调研评价与区域自评,对新一轮普陀区特殊教育行动计划(2022-2024)的成效与优势分析如下。

1.特殊教育体系的建设情况

学前阶段:普陀区共有街镇10个,建设学前特教点10个,覆盖率100%,其中2个点已配齐师资。学前教育阶段已入园特殊幼儿74人,未入园3-5岁持证幼儿4人,学前特殊幼儿入园率为94.87%。至2019年,初步形成区域内学前特教点的新布局,全区60所幼儿园中有42个幼儿园实施融合教育,2018至2019年,共安置了 103 名特殊儿童进入特教班学习或接受融合教育,基本满足区内特殊儿童接受学前特殊教育的需求。

义务教育: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已入学残疾学生366人,6-14周岁持有残疾证未入学儿童3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为99.19%。

高中阶段:以2019年度为例,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毕业特殊学生103人(含初职),当年15周岁未入学学生22人,升入高中阶段学习的残疾学生81人,高中阶段入学率为78.64%。

2.医教结合的推进情况

普陀区特殊儿童入园入学评估达到100%;残疾诊断填写率100%;健康评估填写率87% ;康复信息(仅辅具配备)填写率98.43%;详细康复信息填写率1.57%。五大领域评估启星学校已完成一至三年级评估,随班就读学生一生一档已建立。

区特教指导中心组建了包括PT、ST、OT和精神卫生等学科的区级指导医生团队,与市儿童医院建立常年合作。启星学校与区残疾人 劳动服务所、区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为脑瘫、肢体障碍学生开展康复训练和专业指导。兰溪路幼儿园积极探索“医生进校园”模式,为特殊幼儿定制个性化食谱。甘霖初职学校通过购买服务为学生提供康复训练。

3.课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学前阶段:重点建设生活化、游戏化的体验式融合课程以及特殊儿童的特色活动课程:融合教育和亲社会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2018学年起,启星学校起始年级全面使用部编新教材,并开展了校本教学资源建设以及特色课程(辅读学校社交故事)的开发。

高中阶段:推进中职特教课程规范化管理。完成了除文化课以外的其他学科课程纲要的制定,完成了部分学科校本教学资源的编印。积极参与市特殊中职校学科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有效性。

4.融合教育的推进情况

学前教育:围绕特殊幼儿衔接、观察与评估、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订与实施等主题开展融合教育教研活动以及现场观摩与研讨活动。

义务教育:区特教指导中心积极开展融合教研活动,来自普通学校的教师参与多次教研活动。普陀区特教指导中心创立助学圆梦项目,在全区范围内招募普校 20名骨干教师为随班就读学生开展每周2小时的义务辅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5.保障机制的建设情况

普陀区配有1名专职特教教研员,巡回指导教师3名,巡回指导教师全部为兼职。2019年,区教育局颁发《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度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普教人〔2019〕9号),规定特殊教育学校的编制标准为1:2,特殊教育学校及承担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给予机动编制。此外,特教学校教师享受特教津贴,随班就读教师享受2000元/生的任课教师津贴。

(二)问题与不足

纵观发达国家(地区)把为每一个特殊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作为特殊教育发展的基本出发点。我国把办好特殊教育,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促进医教结合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上海市在《上海教育2035》中提出,提供适合特殊学生发展的教育。不断丰富特殊教育内涵,为残障、学习障碍、行为情绪障碍、超常禀赋等各类特殊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加快发展学前特殊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不断提升特殊儿童的职业教育水平。加强随班就读课程实施与研究,规范“送教上门”课程实施与管理。完善医教结合管理运行机制和专业服务体系。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资源教室配置水平。加大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力度,配齐配足特殊 教育师资,加强随班就读专职教师和巡回指导教师的配备和管理。完善超常禀赋学生的甄别和培养机制,为各类超常禀赋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

国内外日新月异的特殊教育发展趋势,新时期普陀区发展“适合教育”的核心理念,为特殊教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社会各界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热忱关怀,为改革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空间以及强有力的后盾。我区已有的特殊教育成果和经验为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在区域特殊教育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如下。

1.融合教育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随班就读教育教学整体水平不高,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的针对性不强,医教结合的体现不够,资源教室开设的部分特设课程针对性不强。另外,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尚未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仅有三名兼职教师,巡回指导力量不足,无法满足巡回指导需求。普通中小学专职特教教师暂时空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带来较大影响。

2.资源教室及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不足。区资源教室覆盖率仍然较低,为25%。现有无障碍建设主要集中在无障碍坡道、厕所、扶手等方面,无障碍电梯推动不足;部分无障碍设计不合理,不利于使用;无障碍环境维护方面存在不足,部分无障碍设施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特殊教育规律,落实国家《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 年)》(文 号)、《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8 号)、《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5 号)各项目标任务,深化改革,统筹推进,提升质量,加强保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高质量的特殊教育。

(二)主要目标

以“推进特殊教育优质发展”为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深化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提升医教结合专业服务水平、推进融合教育支持体系建设、建立特殊教育评价体系。以打造普陀区特殊教育优质资源为发展战略,不断发展内涵、锻造特色,使每个特殊学生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实现区域特殊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

巩固学前特殊教育办学点并加强内涵建设,优化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办学结构,适当发展学历教育。拓展教育服务对象,保证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园率持续增长,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持高水平,残疾青少年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75%。同时,实现各学段的有效衔接以及专业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二)深化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

持续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课程体系,不断加强课程与教学改革研究,探究以个别化支持为核心的课程方案和实施策略,建立特殊教育及学生发展评价制度。

(三)提升医教结合专业服务水平

从区域层面加强医教结合工作的统筹规划,完善各学段残疾儿童“一生一档”内容,拓展服务的对象和服务的范围,实现发现、鉴定、评估、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转衔的一体化管理。

(四)推进融合教育支持体系建设

落实融合教育各项政策,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专业指导,支持各级各类普通学校积极创设融合环境接纳残疾儿童。强化普通学校在融合教育中的主体责任,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适切的教育教学与相关专业服务,逐步推进融合教育支持体系的建设。

(五)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校专职特殊教育教师配备率达到100%,全面落实各类特教教师待遇。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专用教室、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置率达到 100%,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主要教学用房无障碍厕所(厕位)拥有率达 100%,有条件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主要教学楼应设置无障碍电梯。

四、重点项目

(一)优化资源配置,持续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

1.巩固学前特殊教育办学点,提升服务质量

拓展学前特殊教育服务对象,将发育迟缓儿童纳入服务范围,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园率。规范并完善特殊幼儿入学评估的流程和制度,明确各方责任。积极推进学前融合教育,实现在最少受限制环境中高度融合的教育模式。

2.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办学结构,强化多元安置

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读,应融尽融。按需扩大特殊教学学校办学规模,保障中重度残疾学生享有高质量的特殊教育。对于无法入学的残疾儿童,提供规范的送教上门服务,保障基本的受教育权。

3.完善高中阶段特教办学体系,扩大教育机会

继续完善特教中职班建设,优化特殊中职专业设置,提升残疾青少年高中阶段入学率。支持普通高中、普通中职校接纳残疾学生入学,接受融合教育。

4.拓展高中后的继续教育路径,实现社会融合

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特殊学生开展继续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远程教育满足特殊学生的学习需求。鼓励社区教育学校或街道活动中心整合社区资源,开设残疾人职业、休闲场所,实现社会融入。

(二)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服务质量

1.加大学前阶段特教课程园本化实施

落实《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课程指南》,形成园本化的课程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以融合为导向、以个别化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实践,提高课程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学前融合幼儿教育评估手册》为抓手,提升融合幼儿评估的科学性和对干预的指导性,积累游戏、运动、艺术等园本化融合活动的设计与实施案例,以项目或课题为抓手,探索学前融合的课程建设。

2.推进特教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

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依据国家培智学校课程方案与标准,结合上海市课程实施要求,从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并实施各学科教学计划,积极推进新教材的使用。

3.提升随班就读课程与教学的有效性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随班就读课程计划编制指南》、《上海市中小学随班就读课程与教学实践指南》,加强对随班就读学校的课程管理与教学指导。学校要根据每个随班就读学生的发展需求,明确个体发展目标,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空间,推进普通课程的调适和特殊课程的开发,采取多元化的教学支持策略,提供适合的教学具和辅助技术,提升教育教学的有效性。

4.完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课程建设

开展特殊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开发及实施研究。根据《上海市特殊中等职业学校(班)课程方案》,明确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内容及课程实施基本要求。针对本校特殊学生的实际,注重其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坚持走“校企联合”之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职业教育的开放性和多样化,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资源协同实施课堂教学与实习实训,打造集就业能力评估-职业课程开发-服务团队建设为一体的学生职业支持体系。

5.规范送教上门课程与教学管理

明确送教上门课程实施要求,参照特殊学校、普通学校相关课程,充分利用各相关部门资源,合理安排教育、康复、保健等内容,实施定人、定点、定时、定内容的个性化送教服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增进家校合作,提高送教上门质量。

6.建立特殊教育学生评价体系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学生综合能力评价指标,推进特殊儿童五大能力领域发展评估工具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调整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通过提供合理便利、实施综合评估等方式优化考试评价,加强多元化、个别化、动态化的学生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反馈与导向作用。

7.构建区域融合教研机制

充分发挥区教研部门在特教改革中的引领作用,统筹协调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教研力量,建立融合教研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聚焦课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各类开展特殊教育的学校要强化校本教研,依据不同残疾类别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特点,打破学科界限,实现跨学科融合教研。

(三)固化医教结合,提升特殊教育专业服务能力

1.进一步完善医教结合工作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以政府为主导,整合卫生、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建立共同参与的医教结合工作长效机制,创造性的落实各项方针政策,使医教结合工作成为推进本区特教事业发展的新动力。根据医教结合工作的实际需求,采用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实施对残疾儿童的早期发现、入学评估、教育康复保健服务、转衔安置等全过程管理。

2.继续完善“一生一档”内容建设

为学前、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的每一个残疾学生建立电子化的“一生一档”,全程记录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状况。完善个别化教育计划,将康复、保健服务方案纳入其中,促进教育、康复、保健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估的作用,将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一生一档”的重要依据,提升“一生一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尝试推进个别化保健服务

明确特殊儿童个别化保健服务要求,根据学生的个别化需求提供或链接区域保健服务或资源。加强对相关疾病的观察与护理、合理饮食与运动、辅助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工作的管理。

(四)强化融合教育,逐步构建融合教育支持体系

1.建设融合教育示范校(园)

融合教育坚持“教研先行,试点先行”的策略,首先在有条件、有资源的试点校开展融合教育支持体系构建的初探研究,形成教育与心理评估—个别化方案制定—个性化课程开发—融合校园文化建设的完整体系,并在区域范围内进行经验分享与示范推广。

2.规范资源教室管理和运作

从环境创设、功能开发、资源整合、服务团队建设等层面活化资源教室功能,切实发挥资源教室在支持随班就读学生教育教学层面的作用。

3.加强融合教育服务团队建设

发挥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区教研室的专业指导功能,加强资源教师及巡回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技能,提升资源教师与普通教师的协同合作能力,整合和高度利用社区资源,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更加专业的教育服务。

4.提升资源教师专业能力素养

通过组织教育与心理评估、个别化方案制定、课程开发等专题培训,加强对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指导,切实提高随班就读工作的服务质量。

5.继续开展“助学圆梦”项目

招募区域内骨干教师为随班就读学生进行课业辅导、心理辅导和康复训练,进一步提高服务覆盖人次和服务质量。

(五)硬化机制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1.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并压实各方责任

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政策,制定区特殊教育规划,完善区特殊教育工作管理机制、实施机制、督导机制和评估机制,统筹协调全区特殊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特殊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促进区特殊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进一步完善学前特教管理制度,加强对招生入学、评估鉴定等各项工作的管理,规范对学前特教班及特教服务点的专业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辐射指导作用。压实普通学校、幼儿园融合教育的主体责任,将融合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以及办学质量评价。

进一步理顺特殊中职校(班)的管理机制,合理设置适合市场需求、区域情况和残疾人学习特点的专业;充分发挥各级残联、人社等有关部门作用,鼓励采用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等方式,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就业机会。

健全送教上门管理制度,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服务形式和内容。

2.完善各级各类教育中心功能,提升服务能级

充分发挥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提高管理、指导、培训、研究与服务能力,提升巡回指导质量。发挥区教研室的教育教学改革引领作用,持续开展特殊教育专题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充分利用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以及各校门户网站,达成对残疾儿童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助力残疾学生个别化教育,提升特殊教育管理水平。

3.丰富特教资源库,加强专业资源建设与辐射

建设与国家新课程新教材配套的教学资源,拓展融合教育课程实施资源,开发特殊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资源,进一步丰富特教资源库。充分运用备课软件、网络教研、在线教学等数字化方式,加强特教专业资源建设与辐射。

(六)配齐配足师资,整体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1.配齐配足各类特教师资

按照本市特殊教育师资配备标准配足配齐各类特教教师。按照1:3的师生比配备学前专职特教教师,按照1:2.4的师生比配备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的特教老师,每所普通中小学配备1-2名经过华师大资源教师培训班培训,取得特教上岗证的老师。学前和义务教育特教指导中心以 10:1 及以上的学校和教师数比例增配专兼职巡回指导教师。

2.促进特教教师专业发展

通过分级分类专题培训加快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养,重点提升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和特教班教师专业水平与实践能力。

3.全面落实特教教师待遇

适当提升特教教师津贴,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对承担特殊学生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教师予以适当倾斜,在教师职务评聘、评优评先、表彰奖励中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4.打通特教教师发展通道

对特殊教育的评聘给予一定的倾斜,开辟特殊教育学科职称评聘通道,单设区特殊教育学科带头人、高级指导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系列。

(七)加大经费投入,优化办学条件

1.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各级财政教育经费预算,继续对残疾儿童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落实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日常工作经费,确保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至每生每年10000元以上。全面落实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区财政支持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学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支出不低于10%支持残疾学生职业教育。

2.加强资源教室建设

普通学校加强资源教室建设,提升资源教室功能。规范配置资源教室,优化资源教室空间布局,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课程设置等情况,科学配备教学具、辅具和信息技术等资源,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提供支持与服务。

3.创建校园无障碍环境

根据《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上海市基础教育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指南(试行)》,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学龄特点加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重点推进无障碍厕所(厕位)改造,无障碍电梯加装及建设,加强无障碍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积极创设无障碍信息沟通环境和人文关怀环境。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办好特殊教育作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重要举措,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区域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根据区域残疾儿童的实际需求和特殊教育发展状况,切实解决当前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二)加强部门合作

健全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各单位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研究和制定相应政策,合力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三)完善督导考核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教育综合督政范围。各区要将特殊教育纳入对各级各类学校督导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四)营造社会融合环境

借助政策宣讲、公益讲座、社区活动等多样化的社会宣传途径,增进大众对特殊化教育的认识、理解、关注和支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为残疾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融合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特殊教育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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