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1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76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按照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围绕区生态环境局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全年共制发公文29件,其中主动公开26件,主动公开率89.66%。“上海普陀·生态环境局”官网“政务公开”栏目设立了“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栏目,“重点工作”栏目设立了“行政审批”、“污染防控”、“环境统计与总量控制”、“环境质量”、“环境应急”、“执法与听证”等版块,其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同时同步至官网“公告公示”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受理申请11件,答复7件,申请人主动撤销3件,另有1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至下年度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持续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维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进行保密审查工作,受理、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政务公开网站做好公文备案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按要求认真做好局网站、“上海普陀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上海普陀生态环境”微博的维护工作,网站咨询、新媒体留言、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

(五)监督保障

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内部处理、审核流程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顺利推进。按规定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并组织内部培训,传达信息公开新规定、新要求,促进各科室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2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2

0

0

0

0

3

(七)总计

8

2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根据政务公开测评及第三方网站监测情况反馈,2023年度存在文字表述不准确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按照有关要求立即进行了整改。今后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掌握准确的文字表述;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管理平台文字检测功能,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前的文字检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完善了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便于公众了解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状况。本年度有2件重大行政决策《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迈向建设美丽普陀新征程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普陀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实施方案》发布,根据要求进行了全流程公开。完成1件人大提案“关于有效推动‘环境修复+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暨加速污染地块流转新模式的代表建议”的答复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承办普陀区“政府开放月”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之“凝聚绿色共识,共建美丽普陀”,组织公众参观普陀区环境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宣讲,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