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普陀区桃浦镇564坊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普悦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0313123198《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1〕50号文核发沪普建(2021)FA31010720210132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因电力部门要求调整变配电房位置等原因,你(单位)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50-07地块11号楼由1个K站调整为一个K站和三个P站。

2、50-07 地块9号楼通过过街楼向南侧空地扩大增加商业空间。

3、50-07地块地下室南端原变电所调整为机械车库。机械车库内部增加一个楼梯,楼梯设置在在地上的小区入口大堂12号楼内。同时,由于现场红线内有市政管线,因此该处地下室南端外墙向北侧退后3米。

4、地上地下车位相应调整、具体调整详见附图。

5、51-09地块8号楼一层部分商业变更为P站,原内部一个P站扩充为2个P站,二层由商业变更为健身点。

6、本项目已取得房管保障房认定,住宅阳台按保障房阳台不计容。

7、住宅部分2、3、4、5、7号楼北侧连廊两端增加侧墙,1-7号楼北侧连廊采光天井二层楼板处全部封板处理(3层及以上不变)。

8、增加公建配套:其中,2号楼一层原架空局部增加老年中心、生活服务点及居委会。3号楼一层原架空局部增加文化活动室、物业管理用房。

综上,本次调整后普陀区桃浦镇564坊地块项目方案指标如下:建筑面积由113685.54平方米变更为115046.71平方米;计容面积由73386.62平方米变更为72437.80平方米。

其他未予许可变更事宜,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1〕50号文核发的沪普建(2021)FA310107202101326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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