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曹杨八村77-85号老旧小区房屋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0313123057《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2〕4号文核发沪普建(2022)FA31010720220005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因立面调整、底层平面调整和产证办理需要,你(单位)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建设规模由“总建筑面积3333.23平方米(原建筑面积1998.4平方米,此次新增建筑面积1334.8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333.23平方米”变更为“总建筑面积3333.23平方米(原建筑面积1965平方米,此次新增建筑面积1368.23平方米,其中增设电梯部分建筑面积60.4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333.23平方米”。

2、立面图变更。

3、底层平面图变更。

其他未予变更事项仍依照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2〕4号文核发的沪普建(2022)FA31010720220005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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